有了原主的記憶就好辦了,暫時不至於露餡兒。
如今她運氣爆棚,穿到了這麼好的人家,再也不用過豬狗不如的日子了。
在六十年代那個靠山屯,她是一個被全家壓榨的苦命女孩兒,沒有享受過一天父母的疼愛。
她受的苦就連老天都看不過去重新給她一個幸福而有錢的家。
原主的家真的太有錢了,就連上下學都是豪車接送,讀的是貴族學校,到哪裡去身邊還帶著保鏢。這是她以前想都想象不到的日子。
錦衣玉食的日子過慣了,她就患得患失,她怕,怕哪一天再一睜眼又回到那個噩夢般的小山村。
她不想做那個程渺渺,她不想離開這個家。
好在她提心吊膽過了幾個月無事發生。
為了討好父母,她做他們喜歡的事,努力變成他們希望的樣子。
原主的某些習慣她不喜歡,比如明明穿裙子好看為什麼穿破洞的褲子?以前十幾年天天穿破衣服來著,還不夠嗎?。
家裡有錢,她一個月的零花錢都是天文數字,那為什麼不享受呢,老天給她的機會就是彌補對她的虧欠的。
她買自己喜歡的衣服和裙子,把原主以前的都清理掉了。把房間的格調也換了,儘量把以前原主的一切都清除。隻要不想起她,那自己就是程渺渺,真正的程渺渺。
幾個月的改變,父母看在眼裡,也發出疑問。‘程渺渺’說她長大了,十九歲該成熟了。不能在像以前那樣讓圈子裡的人笑話。
媽媽高興的把她摟在懷裡,不停的誇她真的懂事了。
嘗到甜頭的‘程渺渺’已經不怕露餡兒了,因為父母也喜歡現在的她不是嗎?
可今天,今天她感覺到了,感覺自己被撞,而且她看到模糊的影子,在那一刻她遍體生寒,寒氣直達腳心。
是她,她沒有消失,她回來了。
‘程渺渺’害怕的要命,她怕失去所有,怕再回到那個吃不飽穿不暖窮困潦倒的六十年代,她特彆喜歡現在的生活。
享受過現在生活的她再也回不去了。
再說原主還有一門娃娃親。她的未婚夫高大帥氣而且門當戶對,能嫁豪門誰願意再回到被虐待的程家。
回到六十年代,孫麥穗會賣了她給程珍珍換錢花。
可這個身體是她的,對,就是她的。可她回來了,萬一家裡發現可怎麼辦?
‘程渺渺’在碩大的臥室裡來回踱步,她看著室內的一切,又看鏡子裡的人和身上高級定製的睡衣。
緊緊握拳,這一切都是自己的,誰都不能跟自己搶。
程渺渺一雙漂亮的眼睛裡迸射出像淬了毒的光,一點都不像十幾歲的孩子。
她照著鏡子整理了一下自己的頭發。然後出了房間。
她敲響母親書房的門,“進來。”
程渺渺推門進去,爸爸和媽媽正在忙他們白天沒有完成的工作。
“渺渺?怎麼來了,你今天身體不舒服就好好休息。
這些都讓幫傭做,花錢請她們不就是做事的嗎?”程媽媽接過來女兒端著的兩杯牛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