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瞎子?”
紅袍怪沒想到,此刻還敢有人站出來,而且是一個蒙眼少年。
餘秀和方鏢頭更驚訝,初識蕭麥時,他倆縱然意識到,這少年身上有神異之處,但也沒太把放在心上,因為二人檢查過蕭麥的手掌和脈搏,確認他不會武功。
“難道他是什麼世外高人?”餘秀旋即否定了這個念頭,他堅信,武林是一個麻袋,高人就像錐子,放進去就會冒出頭,所以不存在世外高人——
“等等,他剛才自稱什麼來著?蕭麥!”
餘秀想起就在近期發生的一件事京師周邊的一座縣城,衙門遭人血洗,捕門懷疑是血棺門的人作祟,於是派出整支強圉隊去布控。
結果人都沒到齊,重光隊的三個捕手,就捷足先登,誅滅了真凶。
話說重光隊何時變得這麼厲害?捕門盛傳,他們是得到了一位盲眼少年的相助,這個少年的名字,很像一種食物,好像是——“燒麥”!
“不會這麼巧吧,此處離京城,可有六七百裡地!”餘秀心尖不由發顫,無論如何,掌旗的未婚妻不容有失,隻要有人站出來,不論是誰都好,餘秀求他來拯救這一切!
方鏢頭不曾聽過蕭麥的事跡,隻知他不會武功,見其從人群中衝出,心中不由暗罵“年輕人逞什麼強!紅袍怪乃是入境高手,捏死你就像捏死一隻螞蟻!隻求他彆激怒紅袍怪,連累大家一起死!”
眾鏢師見蕭麥直麵紅袍怪,大多也是跟方鏢頭一樣的想法,覺得蕭麥這趟十死無生。
其實,蕭麥也差不多的想法,紅袍怪的“雷拳”,是完全顛覆他預期的東西,倒不是說這招有多麼厲害,而是這種招式,完全超越了尋常武學,看樣子不像武學,而像修仙。
試問凡人如何打得過修仙者?
更何況,紅袍怪就算不出雷拳,單純發揮出打餘秀時的水準,也足夠三招送蕭麥歸西了。
但蕭麥還是站了出來,因為他覺得,自己領受過張家小姐的恩德,如今見她身陷危難,掉頭就跑實在有違俠義之道。
何況,這一戰又不是完全沒得打,至少沒有死亡的風險,見勢不妙可以縱馬扯呼;萬一打贏了,那定是筆很大的進賬。
“管它呢,命運能讓我匹配到紅袍怪這樣的敵人,已經很不錯了。同樣‘紅’字輩的沈紅梅,那才是真怪物!”蕭麥有預感,自己還會跟沈紅梅見麵,若不抓住一切機會積蓄力量,下次再見她,必然死路一條。
“紅袍怪,可敢跟我鬥上一場!”蕭麥向紅袍怪提出了單挑,畢竟他也隻能單挑,群毆的話,敵人比飛蝗石還多,根本鬥不過。
紅袍怪將蕭麥上下打量了一番,覺得是個有趣的年輕人,但也不值得放在眼裡“不是什麼人,都有資格與我動手。著甲!”
兩個伶俐的嘍囉上前,服侍紅袍怪重新穿上甲胄。
蕭麥倒沒有趁機發動偷襲,因為這還不是最好的時機。
他想了想,雙臂撐住馬背,雙腿猛地一踐,整個人便直挺挺地站在了馬背上。
“哇——”
眾嘍囉見狀,紛紛發出驚呼,連紅袍怪,也不由得高看了蕭麥一眼。
馬背直立,山寨中也有能人勉強做到,但絕無蕭麥這般的瀟灑利索,充滿觀賞性。
蕭麥心裡則是一喜。原來就在剛才,他有種強烈的直覺,覺得自己可以隨心所欲地在馬背上活動,於是稍微淺試,就真的成功了“一定是拜94點騎術值所賜,讓我成為了宗師級的馬術高手。這樣就更有說服力了。”
於是,蕭麥繼續開口道“我胯下這匹,乃是百年難得一遇的寶馬良駒,日行千裡,夜走八百,來去如風。衝出你們的團團包圍,簡直是輕而易舉。可張小姐對在下有恩,我自願代她出戰。”
“紅袍怪,可敢與我馬上單挑一局?你若贏了,我死,良駒歸你;你若輸了,就分文不取,放所有人離開。當然,你若不敢比,執意派些蝦兵蟹將來圍毆——”蕭麥坐回到馬鞍上,冷冷道,“我馬上走!”
紅袍怪剛贏下一場,士氣正盛,沒理由拒絕蕭麥的挑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