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到這裡,林恒下樓,回到自己這住處。
剛回到家裡,就發現了異常,房間裡有人來過,一樣的在翻找東西。
林恒給姐姐打了一個電話,問密碼箱的事。
姐姐說放到了一個秘密的地方,不會被人找到的。
得到這樣的回答,林恒放心了。
換了一身衣服,帶上必要的工具,沒有騎摩托車。在街上打了一輛出租,在離殯儀館很遠的地方下車。
離殯儀館近了,見門前有很多花圈,還有燃燒過的紙灰、正在燃燒的香燭。
花圈上寫著挽聯,是群眾在自發的悼念方濤。
殯儀館在郊外,牆外是玉米地,走進玉米地,觀察了一陣,然後翻牆跳了進去。
林恒是警院畢業,畢業以後參加公安係統的招考,筆試第一,麵試前的一天晚上,遇見幾個小流氓調戲一個女孩,林恒出手,打退了小流氓,但是臉上被劃了一下,麵試沒有通過,後來參加縣裡公務員招考,報考的是鄉鎮公務員,以第一名的成績被錄取。本來應該在鄉鎮工作,考試的時候,方濤見到了林恒的試卷,錄取以後被借調到政府辦,然後跟著方濤當秘書。
雖然從事的不是警察工作,但是在警院學到的技能一點沒有丟。
殯儀館陰森,院子裡是成排的鬆柏,找到太平間,觀察了一陣,閃身進去。
很快找到了方濤的屍體,屍體經過整容,除了麵色僵硬冰冷,和平時睡覺的時候沒有多少區彆。
‘方縣長,對不起,昨天晚上我不應該離開您。其實我早就來了,這裡的人不讓我見您,這時候來,送您一程。’林恒跪在地上,喃喃道。
方濤的臉色依然僵硬冰冷,沒有任何表示,也不會有任何表示。
“方縣長,對不起了,對您的不幸,我表示懷疑,所以來打擾您,你不要怪罪。”
念叨了一陣,掰開方濤的嘴巴,把手伸進去,一直到喉嚨處,裡麵有泥沙和青苔,這是生前溺亡的痕跡。如果是死後入水,嘴巴緊閉,喉嚨深處不會有泥沙和水草苔蘚一類的東西。
把這些東西裝進了帶來的塑料袋子。
然後把方濤屍體上的衣物慢慢褪去。
屍體上有褐色的屍斑,還有傷痕,用小手電照著仔細看了,不是致命傷,應該是落水以後被洪水衝刷,撞擊到河岸上的硬物形成的。
屍表沒有可疑痕跡。但是不能排除他殺。
掰開僵硬的手掌,手掌和手指上的擦痕更明顯,表皮都爛了,可以肯定,方濤落水以後經過痛苦的掙紮,試圖抓住岸邊的東西爬上去。
一切都很正常,法醫也做出了生前落水溺亡的結論,想推翻這個結論不容易。
林恒不甘心,一點一點的在方濤身上搜索,最後到了手指部位,指甲縫隙裡是黑色的泥土,用帶來小刀的刀尖把泥土剔去,驀然發現右手食指上有皮膚組織一樣的東西。
方濤落水以後不會往自己身上抓撓,屍表沒有被抓的痕跡。說明他落水之前肯定抓到了人的皮膚,所以指甲縫隙裡有對方的皮膚組織。
方濤落水之前和人搏鬥過,至少在慌亂之中抓到了什麼人。
這是最直接的證據。
報警嗎?
有人在方濤剛死以後就搜查他的房間住處,連帶自己的辦公室和住處都搜查了,報上去以後,要麼警方不予理睬,然後匆匆火化,要麼做出一個鑒定,指甲縫裡東西隻有泥土苔蘚,不是人體組織。屍體一火化,方濤的死因永遠查不清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