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察使”這一職務的正式設立,標誌著大華進入了地方三權分立的時代。
三權分立自古有之,各種含義,各種形式,曆朝曆代屢見不鮮。
前有漢高祖劉邦所創外戚、功臣、宗室藩王相互製衡的“三權分立”,後有中書、門下、尚書三省分管決策、審核、執行的“三權分立”。
遠在大洋彼岸,還有立法、司法、行政的“三權分立”。
大華在地方上的三權分立,則是執政權、掌軍權、監察權的分立。
從漢末到前祁,地方軍閥諸侯一直是朝廷麵臨的最大難題之一,其棘手程度不亞於外敵北燕。
遠的不說,且說十幾年前的陸澄,就在荊州稱王稱霸,統帥數萬荊襄軍控製了荊州一切軍政要務。
荊揚之爭,也源自於中央和地方的對抗。
再往前數,漢末三國的州牧刺史則更是如此,到處都是擁兵自重的割據勢力。
割據的形成,無非是各種權力過度集中所導致的。若想避免割據,就必須將權力分散開來。
第一步收回軍權,孟遇安在多年前早已邁出。
自安華軍創建起,所有招募和收編的軍隊都在孟遇安麾下統一了標準。
每下一城一池,安華軍便壯大一分一毫。經年積累之後,方成今日磅礴之勢。
這浩蕩數十萬安華軍的最高領袖,有且隻有孟遇安一個人。
駐守各州的軍隊雖名為“地方軍”,但其實都直接隸屬於中央,一切調度也都隻聽從中央指揮,地方官無權乾涉地方軍隊。
統領各州駐軍的將領,無一不是孟遇安的心腹愛將,譬如目前益州的徐康、雍州的趙無戈、並州的獨孤佑、豫州的鐘弼、幽州的顧修之等。
但即使是心腹愛將,每過幾年,這些地方守將和軍隊都要進行換防。如陸澄那般獨守荊州十幾年的情況,無疑是再也不可能發生了。
在掌軍權的問題解決後,執政權和監察權的分割終於在此時有了眉目。
誠然,“中央監察地方”並不是什麼新鮮事。
“刺史”最初也隻是漢武帝所創的負責巡視郡縣的監察官,後來權力愈發膨脹,最終在東漢時期演變為地方行政長官,執掌一州軍政大權。
造成這一現象的最主要原因,便是一開始就賦予了刺史過大的權力。
在刺史還是監察官的時候,刺史就對郡守有絕對的壓製和領導,甚至還需負責組織地方兵力進行軍事訓練和防禦。
長此以往,刺史演變為一州之長也屬平常。
眼下孟遇安所設的“督察使”,就是要在掌軍權被收回後,再給刺史加上一雙監察的眼睛。
刺史與督察使並無明麵上的地位高低之分,隻有權責的不同。
若真要較真來論,督察使代表了中央的意誌,自然比刺史要再高半級。
孟遇安在與中書省商議確定後,又單獨與陸幼薇和賀令嫻私下密談。
在議事殿後殿中,依然放著一張圓桌,如先前在臨江王府密室中一般。
孟遇安、陸幼薇和賀令嫻三人,正圍坐在圓桌上。
“幼薇,令嫻,你們都是我最親近信任的人,也都是過去幾年各項改革的親身經曆和執行者。這次的‘地方三權分立’新政,又要拜托二位了。”
孟遇安的肺腑之言說得極為誠懇,陸賀二人皆各自表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