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把你的侄女送到精神病院,還在她熟睡時不經同意拿了她的指紋按在房產買賣合同上,有這件事嗎?”老王直接問。
“誰說的,這是胡說八道!”林天成立刻矢口否認。
“胡說?你當時不是親口向我承認了嗎?”陳曉民冷漠地反駁。
“什麼時候我承認過這些?”林天成質問。
“你那時一時口誤說漏了嘴,現在想不起也是難免的。”陳曉民提醒道。
“胡說,我沒做過這些……我從沒有偽造買賣合同,這座房子是林小鳳自己願意賣給我!”林天成辯解。
“是心甘情願地賣給你嗎?這座豪宅隻售幾千塊錢?再說說,你是怎麼籌集這筆款項的?能有人證明你的收入來源嗎?”陳曉民質疑。
林天成一愣。
他無法資金的具體來源。
事實上,他根本沒有為此花費一分一毫。
他在將林小鳳強行送往精神病院之後,霸占了她的房屋,並翻出了不少值錢的物品,然後悄悄賣給販子,以此獲得現金。
這事情絕對不能公之於眾,否則會露餡。
“解釋不清嗎?這就是說你確實沒有付款購房。”見林天成沉默,陳曉民總結道。
“林天成,你必須跟我回鄉裡,將你所作的如實彙報!”老王大聲要求。
老王也察覺到林天成的問題所在。
幾千塊錢對這麼大一棟房子顯然是便宜得多,但對於普通家庭來說也是一筆不小的數字。
如今這樣的年月,一般人怎麼可能積攢得起數千元?
顯然,要麼是林天成根本沒有付錢購屋,要麼這筆錢的來曆值得深究!
“我為何要和你們說什麼?”林天成選擇抵賴到底。
“理由?因為我有這個權力!”老王冷聲說道“是你主動向我交代清楚呢,還是要我派人來抓你?”
“那幾千塊錢是我撿到的!”林天成辯稱。
“哪裡撿的?”老王追問。
“在……東城,我在東城火車站附近回來村裡前撿到的!”林天成就近發揮道。
“這麼多錢你私自留下,就沒有上報?”老王追問道。
“我貪圖了一時之財,但沒有觸犯法律吧?”林天成辯駁。
一旁的陳曉民見狀,心中有了判斷看來這個林天成是沒有改過之意。
本想給對方一次坦白以爭取寬大處理的機會,既然他自己不願把握。
一道微弱的白光閃過,陳曉民施用了催真符。
相比催眠,這種符的功效更強、作用更持久,在一個月內都能起效。
它的缺點在於會對對象產生一定副作用,如頭痛、反應變慢等後遺症。
在多數情況下
這些細節和證據鐵證如山,他即使再怎麼翻供也是徒勞。
麵對現實,他唯一的出路便是如實交代問題。
林建安和老李驅車將劉寶根帶回了鎮上,然後駕車前往了精神病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