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一例外的,趙家那些沒有逃離現場的殺手全部被警察帶去了附近派出所。
而悅悅、王雅麗和馬良也一同被帶去了派出所錄口供。
儘管馬良傷勢比較重。
汽車撞擊飛濺的碎玻璃傷到了麵部,後來在打鬥中手臂和小腿分彆被凶手刺了兩刀,雖然都不是很重的傷,但流了不少血。
悅悅第一時間給我打了電話,我立刻趕到了派出所。
見到馬良渾身是血的樣子,我對一個處警的一個副所長說“我們的人傷勢嚴重,還是先送醫院檢查治療。有什麼需要問他的,可以到醫院去做筆錄。”
那名副所長看了看馬良,同意了我的建議。
我在來的路上,已經通知了謝軍和會館的辦公室主任康麗。
經警方同意,謝軍和康麗進來,攙扶著馬良出去,坐上謝軍的車去了醫院。
警方問訊悅悅和王雅麗雙方鬥毆原因。
悅悅就把李乘風製定的陰謀、在李家發生的衝突,路上第一次遇見的追殺,通通說了一遍。
主審的警察問“李乘風是誰?”
“就是趙鵬的妹夫,也是趙家的打手頭子。”悅悅氣不忿地說道。
聽說涉及到趙鵬,主審警察和副所長很微妙地對視了一眼,然後很嚴厲地說“你們這個火拚與上麵兩件事情沒有必然聯係。”
“怎麼沒有聯係呢?我們一路行程串聯了三場凶殺,這不是明顯一夥人所為嗎?”悅悅不服氣地懟他說。
“那兩件事並不是發生在我們的片區,何況,既然有人追殺你們,我們也沒有接到任何報警不是?還是就事論事,先來處理外青鬆公路燒車、鬥毆事件。”
悅悅這邊錄完口供,警察對悅悅和王雅麗說“鑒於你們是受害者,身上又不同成都受了傷,你們先回去,案件有進一步突破我們再聯係你們。”
“警察同誌,這夥人明顯屬於攔路搶劫,行凶殺人,我們一樣你們一定早日破案,嚴懲凶手,給我們一個說法,維護公民的合法權益。”我上前叮囑辦案警察說。
出了派出所,我帶著悅悅和王雅麗去了馬良醫治的醫院,她們倆也做了簡單的傷口處理。
我讓康麗安排會館一個專人負責照顧馬良住院,就帶著悅悅回家了。
王雅麗也坐著康麗的車回了會館。
此後一連幾天,派出所都沒有給我們反饋消息。
我讓謝軍通過上麵的關係去打聽。
結果是派出所會同交警隊定性為一場交通事故引發的治安案件。
所長親自接待了謝軍。
他對謝軍說“回去跟你們老板說,現在我們國家正在構建和諧社會,對方也承認衝動犯下了錯誤,願意照價賠償蘇嶽那台帕拉梅拉轎車和傷者全部醫藥費,彆的,就不要再追究了。領頭的我們已經對他進行了治安拘留處理。”
特麼的,這麼大一起惡性故意殺人。撞擊、焚燒轎車(故意損壞他人財物)案件,就這麼輕飄飄地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了。
可見,趙鵬一定私底下做了工作。
可見趙鵬的勢力有多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