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報!警報!”
“巨人要攻擊我們。”
“不,他走了。”
“媽惹法克,他是故意的!”尼克·弗瑞拍桌大罵。
調戲完神盾局眾人後,李斯特壞笑著沒入大氣層,身軀化作星星點點的光粒子悄然回歸廢墟。
廢墟角落,恢複人類形態的李斯特一腳踢開地上的怪獸碎肉,然後撿起掉落在地的鋼鐵俠漫畫,伸手活動了一下酸痛的身體,暗自慶幸。
還好最先解鎖的不是奈克瑟斯,否則他真不知道自己有沒有命撐到最後進化成諾亞。
“超人力霸王!”
“超人力霸王!”
很快,廢墟現場傳來動靜,越來越多的市民聚集在這裡,瘋狂膜拜著巨人留下的痕跡。
環視周圍瘋狂的粉絲,李斯特若有所思。
自從托尼·斯塔克承認自己是鋼鐵俠後,無論小說還是漫畫都掀起一股鋼鐵俠潮流。
蹭熱度的漫畫家不少,可是能成功的漫畫家卻不多。
他看了看自己身上的廉價襯衫,很顯然,他是後者。
是時候放棄跟風畫鋼鐵俠漫畫了。
光之巨人在漫威?
嗯,有搞頭!
不對!
李斯特突然想到,都穿越了還想著畫漫畫,我真是沒救了。
搖了搖頭,他調頭穿過擁擠的人群,朝著自己的廉價出租屋走去。
那是一條肮臟巷子裡的小屋。
回到房間,隻見家中所剩無幾的家具東倒西歪,顯然是被戰鬥影響造成的。
他決定了,下次打怪獸要小心一點,不能學我夢出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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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一個壞習慣。
不過房子沒塌,能住就行。
這裡是紐約,要什麼自行車。
擼起袖子簡單收拾了房間,李斯特撿起之前畫的草稿,看了一眼就沒了興趣,隨手扔進了垃圾桶。
老掉牙的英雄套路,托尼看了都嫌棄,難怪原身賺不到錢。
李斯特傲嬌扯過畫紙。
還得看我!
他上輩子也是乾這一行的,動起手來駕輕就熟,如果有台平板就更好了。
第一話,光之國!
就在李斯特嘔心瀝血創作的時間段,光之巨人的身影被全世界所知曉,針對巨人也紛紛分成了三種說法。
第一種,主張針對巨人實施滅絕計劃,無論巨人的來意是什麼,外星生物就應該統統消滅。
第二種,主張先找到巨人,在確定對方沒有惡意的情況下與之合作共贏。
第三種,認為巨人是世界的救世主,應該無條件服從,膜拜,奉為神明。
三種派係的擁護者如病毒一般飛速擴散,很快在數天之內席卷全球。
在此之前,從未有過任何超級英雄掀起過這種程度的話題討論度。
原因之一,當然是因為巨人的實力太可怕了。
可怕到用核武器也沒有信心將其消滅。
那天夜晚,獵戶座閃爍的情景已經載入史冊,人類對宇宙的認知仿佛回到了石器時代。
他們不明白,如何才能讓獵戶座的恒星閃爍,然後在超越光速的情況下將巨人瞬間傳送到地球。
隻有李斯特自己知道。
巨人,就在地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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