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錦把張月抱在懷裡,病床上的原主媽見她不自殺了又來了精神。
“同誌,你彆聽她胡說,這個年紀的小孩子就喜歡瞎想,人家嬸子就是來看看我,她就以為我要把孩子賣了。”
阿錦躲在男人身後,不去看原主媽,警察感覺到她的害怕,把她護身後。
“這件事我們會調查清楚的,我看這孩子說的有條有理的,不像在撒謊。”
原主媽還想狡辯幾句,卻被男人擋住了。他帶著阿錦出了病房,門外的原主爸看到阿錦出來了,揮著巴掌就要衝上來。
“你個白眼狼,我白養你這麼多年了,我今天非要打死你!”
“叔叔救我!”
阿錦嚇得驚聲尖叫,警察把衝過來的男人控製住。
“抓起來帶回所裡!”
原主爸不服,他試圖甩開警察的手,拚命掙紮起來,
“憑什麼抓我,我又沒乾啥,你放開我!”
兩個警察一起把他按倒在地,扣上手銬,
“現在我們懷疑你有犯罪的嫌疑,請你跟我們回去協助調查!”
買家看到警察把他抓了起來,也顧不得孩子的事了,立馬逃之夭夭。
阿錦要跟著警察一道回警局,醫生卻不讓張月走,剛出生的嬰兒哪能這麼折騰。
阿錦把張月緊緊護在懷裡“不行!萬一你們把她弄丟了怎麼辦!”
警察把阿錦安撫下來,他把孩子抱給醫生。
“孩子就交給你們了,在事情沒調查清楚之前彆讓他家大人接觸孩子,萬一真出事了,我們誰也擔不起這個責任。”
得到醫生肯定的答複,阿錦這才放心。
其實警察之所以這麼重視這件事,也是因為這片山區有前例。
這個山區落後貧窮,很多男人找不到老婆,於是便有人起了壞心思,娶不到那就買一個。
久而久之,惡習成風氣,直到最近幾年國家嚴打這方麵,這裡才勉強消停下來。
現在又出了這麼一檔子事,他們不重視不行,好不容易有點業績可不能功虧一簣。
阿錦跟著他們回到了局裡,警察把她詳細的口供都記錄了下來,原主爸卻抵死都不認賬,他隻說是阿錦在胡說,這件事是子虛烏有。
警察又查了查原主的信息,果然沒有任何資料,原主爸媽並沒有給她上戶口。
警察指著阿錦說道“你為什麼不給她上戶口,她都這麼大了應該去上學了!”
原主爸看著坐在一旁的阿錦就來氣。
“報啥戶口!女的上什麼學,在家老實乾活長大嫁人就行了!”
警察一拍桌子“你這是在違法!九年義務教育是必須履行的,你沒有權利不讓她上學!”
“那是我的孩子,我說不行就不行,你管的著嗎!”
警察冷哼一聲“既然如此,這件事不處理好,你就一直待在這裡吧!”
山區不比大城市,他們片警沒那麼多規矩,對付這些刁民就要用強硬的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