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的選秀女製度發端於順治年間。
這一製度在當時具有相當重要的地位和影響力。
彼時,朝廷明確規定,凡是滿族八旗人家中年齡處於十三歲到十六歲之間的女子,都有義務參與每三年舉行一次的皇帝選秀女活動。
這裡所提及的秀女,其身份必須是旗人,具體涵蓋了滿洲八旗、蒙古八旗以及內務府包衣三旗的女子。
而在正式開始選秀女之前,各個旗都會按照層級依次向上呈報適齡女子的花名冊,經過層層彙總之後,最終這份名單將會由戶部呈遞給皇帝,並由皇帝親自確定選閱的具體日期。
待到秀女們紛紛抵達京城之時,便迎來了下一個關鍵環節——在入宮應選的前一日,她們需要乘坐騾車前往指定地點。
在此期間,負責安排次序的則是本旗的參領、領催等人,這種安排方式還有個專門的稱呼叫做“排車”。
值得一提的是,整個選秀女的過程可是要耗費大量錢財的。
就拿引看女子這件事來說吧,無論是大小官員家中的女子,還是普通兵丁家的女兒,其整個家族,每個人都會得到賞賜的六兩銀子,這筆錢叫喜錢,也是用作雇傭車輛所需的費用。
再說說那些在選秀女中未能有幸被選中成為妃嬪的女子,她們中的一部分或許會轉而成為宮女。
至於宮女的待遇嘛,也是有著一定標準的。
宮女每個月所能拿到的工錢最少也有四兩銀子,而多的甚至可以高達二十兩。
此外,她們日常的飲食、穿著所用的衣物,乃至化妝用的胭脂水粉等等,都是由內務府統一供應。
如此繁瑣龐大的一整套流程運作下來,朝廷每隔三年最少都得耗費掉足足二百萬兩白銀之巨!
這般巨大的開銷使得財政壓力驟增,因此到了康熙三十年之際,朝廷果斷地將選秀女這項活動予以叫停。
然而,起初四爺雍正深知自己手頭拮據,囊中羞澀,同樣萌生出將這一流程徹底免除的念頭。
畢竟,對於如今資金緊張的狀況而言,節省開支無疑是當務之急。
但令人意想不到的是,後來四爺聽聞李衛竟然有辦法不僅無需花費分文,反而能夠從中獲取巨額銀兩來充盈國庫時,他瞬間改變了主意。
於是乎,四爺毫不猶豫地將此事全權交托於李衛去操辦處置。
要知道,四爺向來都絕非那種因循守舊、不知變通之人。
畢竟,他已在朝堂為官數十載,曆經風雨滄桑,見識過無數權謀爭鬥和風雲變幻。
故而,在麵對此類事務時,他總能靈活應對,權衡利弊得失。
再者說,後宮之中的事宜與大臣們的任免截然不同,兩者不可一概而論。
既然李衛有此能耐,四爺自然也就不再拘泥於是否能夠從中牟利賺錢之類的問題了。
曆經整整三個月之久,李衛憑借著自己的精明能乾以及左右逢源的處世之道,終將選秀女這件大事操辦得穩穩當當、滴水不漏。
令人驚喜的是,此次所收獲的錢財遠遠超出了最初的預期數額,竟然多達驚人的九千萬兩白銀!
這一數目著實令人咋舌。
麵對如此巨額財富,李衛自然不會獨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