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步偵查證據已經移交給檢方,移交到你們這裡了,現在我作為被告方的辯護人,我方發現了新的證據,建議進行補充偵查證據,並且由於補交證據的相反,建議重新開展再次偵查!”
“由於此案當中的犯罪嫌疑人,也就是我方的當事人,可能存在被誣陷,被誣告,被陷害,被套路的可能性。
女方自稱是受害者,的也不過是一份彆有用心的套話的電話錄音,就以此為依據,抓人的話,我覺得存在某些可以改進的地方。”
“如果公訴方覺得我方提交的補充證據仍然缺乏缺陷的話,我方有權提起另案起訴,以敲詐勒索罪和誣告陷害罪來起訴女方,以及女方丈母娘婚介所的騙婚行為,他們是合起夥來的,一個都彆想跑。
因此我建議公訴方酌情考慮變更強製措施。”
羅凱坐在椅子上。
話說的很軟。
嘴裡麵說的全部都是建議可以改進之類的軟詞。
但做的事兒很硬
我覺得之前偵查的結果可能存在瑕疵,需要推翻,重新來一次!
可以多方證據合起來合案調查。
如果不這樣做的話,我可以另行起訴,這是法律給予我方的權利。
嗯?
如何推翻?
得有理有據。
得合法正當!
得符合流程。
羅凱把所有一切都考慮在其中,遵守所有規則。
手裡麵提交了相關的證人證言,各方麵收集到的材料。
在場的兩個檢方工作人員,同時坐在對麵。
並且在這個過程當中由旁邊不遠處一個攝像機進行拍攝。
這是符合辦案流程的。
此案的關注度實在是太過於爆炸,無論哪個環節都要做好。
不然一旦存在瑕疵的話,那麼在開庭的時候偵查到的證據就可以推翻……
變更強製措施?
把犯罪嫌疑人從逮捕狀態變成居家監視?
嗯!
這個可以考慮,畢竟在法律規定的範圍內。
公訴方收到證據之後,快速的進行核對。
並且給出了一天內給予回複,7天內進行快速的檢查核實,做出是否發回重啟調查的決定!
無論是否作出發回重新調查還是怎麼的,都會通知,都得走個過程。
但是在作出批準的這個過程當中。
被拘捕關押了100多天的犯罪嫌疑人得放出來……
至少變更強製措施改為稍微寬鬆一點的居家監視……
變更強製措施。
無論如何一天之後,被關押了100多天的犯罪嫌疑人(男方)會放出來透透氣。
這是符合法定流程的。
這也是法律對於潛在不能夠發生被誣陷的受害者的救濟。
負責這個案子的執法人員,雖然很頭大。
不僅僅是這個案子偵破的比較困難,辦案複雜,還包括最近的輿論壓力……
此案件一出來之後連續登榜熱搜榜。
直接爆紫!
目前的評論量已經超過了百萬,轉發量也差不多超過百萬。
甚至網上有無數的視頻媒體,作者們快速的製作相關的視頻……
可謂是熱度爆炸。
這麼強悍的關注力度之下。
官方容不得一絲一毫的辦案瑕疵。
沒見到羅律師來提交補充證據,旁邊都架起攝像機進行拍攝嗎?
各種法律程序都合法,羅凱作為犯罪嫌疑人的辯護人提出的訴求也合理,那麼便接受。
做完這一切之後。
羅凱提交完證據走出了檢公訴方院。
手裡麵拿著一份回執單確認書。
走出來的一瞬間,陽光照耀了過來。
夕陽西下。
晚上的太陽沒有像中午那樣刺眼。
但是依然光明。
依然璀璨。
依然炙熱。
依然正義。
夕陽照耀在羅凱的身上,似乎為他鋪上了一層淡淡的金裝。
羅凱從100多道台階上走了下來。
在路邊看著車水馬龍。
深深的呼吸了一口氣。
總算是趕上了第2個黃金的時間點……偵查結束移交給檢方這個黃金時間點。
還能夠來得及還能夠救濟,還可以進行補充證據,以此為要求發回重新偵查。
羅凱做完這一切之後,打了個車去律所。
那一對60多歲的夫妻今天又來律所裡麵繼續等待消息了。
這事究竟成不成得給對方一個回複!
他們那個兒子的事情能不能解決,得給人家一個回答。
在車上。
羅凱坐在後排,手在旁邊的扶手上緩慢而有節奏的敲擊者。
盤點自己在收集證據各個環節當中,有沒有什麼瑕疵需要改進的地方?
因為這接的案子是太過於突然。
時間也太過於緊張。
事情過於突發。
羅凱並沒有不習慣這種突發情況!
與之恰恰相反。
他很習慣這種接到案子的方式。
有的案子甚至第2天開庭了,當事人才來找律師進行辦案子……
那才叫做極限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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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輩子突然這樣接到案子的情況反而是大多數。
從網絡上直播找到案源,反而是很創新的一種形式。
仔細的算了算。
羅凱目前手中即將開庭和正在辦案的是三個案子。
醉駕女司機肇事逃逸拖行受害者1公裡一案!
共享自行車,不退押金算一個案子。
這兩個案子都差不多同一天開庭。
再加上最近新接到新入手的的這一個訂婚4天女子婚騙敲詐勒索案……
對了,好像之前開庭的日不落博物館起訴古董歸還案還沒有宣判來著……
“原本我還想抽個空檔再反詐騙宣傳之後好好休息幾天的,原本都準備去隔壁城市的海邊好好的度假玩幾天的。
但是有的時候案子就是來的這麼突然,對了醫院裡麵那個加我聯係方式說要谘詢我的鄉鎮醫生,好像現在還沒說什麼……”
羅凱歎了一口氣。
忙起來。
卷起來。
這是常態。
這是律師的常態。
好多律師恨不得維持這種狀態,一直持續到天荒地老才好呢。
因為這代表著源源不斷的經濟收入和律師費……
羅凱從出租車上掃了碼,付了車錢之後來到了律所。
羅凱剛從電梯出來進入律所,這對頭發有些花白的夫妻就直接迎了上來。
“羅律師怎麼樣呀?我兒子的事情有轉機嗎?有可能反轉嗎?”
“老婆子,你說什麼反轉,不要為難羅律師了,能夠把刑期減低一點就已經是求之不得的事情了,羅律師能夠接這個案子,就已經是我們燒高香了……”
羅凱看著這對老夫妻著急的模樣。
和即將下班的律所老板打了一聲招呼。
帶著老夫妻兩人來到了會議室裡麵。
訴說了今天發生的一些情況。
“也就是說一天之後,明天檢方就會給出答複是否接受新補充的證據,然後經過7天的核實證據檢驗之後,才做出是否要把案件重新推回偵查階段!”
“可能我說這麼太過於專業化的用語,你們也聽不明白,那麼我換句話來說,一天之後你們的兒子就會被從拘留所裡麵送出來,送到家中進行監視居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