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表情太好笑了,我都有點繃不住了!抱歉,我是受過訓練的,但是遇到超級好笑的哈哈哈哈……”
羅凱捂住臉龐。
穿著單襯衣的他。
碎頭發閃閃的散落在額頭。
手掌捂住了。
繃不住了呀。
羅凱電腦上搜索出更多關於地鐵判官的事件信息。
然後特彆是看到某個鬼畜視頻創作者已經對此素材進行了二次創作。
反手大批都抽人的模樣,反複播放。
簡直是樂死個人。
羅凱在電腦上搜索的信息也一同投影在網友的手機之上。
有些網友早就了解了這件事情,看到經典再次重複的時候,樂不可支。
有些網友則是第1次看到此事件的全貌,於是也繃不住了
“這小夥聽到爭吵特地從彆的車廂過來,然後研究了下兩個人的對話。
看到大爺說“社會風氣就是被你們這些人帶壞的“時候,技能是準備鎖定大媽的,結果大爺來了句“我一個人占十個座“的時候大招自動鎖定大爺了,反手一個大逼兜。哈哈哈哈!”
“看了一下完整視頻,紫衣阿姨那邊是真挪不開了,容不下一個人,要是真有位置,(被打藍衣)她老公也不至於站著,但是判官是聽到這邊車廂有動靜,中途從彆的車廂進來,也沒太聽懂全過程,大招聽到關鍵詞就直接自動索敵了[do]”
更有特彆有才的網友,甚至用文言文的方式寫出了這個事情的前因後果
“兩老婦辯座,君子踱步前,聞其辯而逐其判,初聞婦占二,欲乎之,隨聞翁占十,即判!忽扇之!隨走之,二者跟也,後見婦於扇,婦翁詫異也,翁即呼衙役,然君乃癡兒,遂和也。”
人才呀。
更有網友更是扒出了這個地鐵判官的更深層次的身份是精神病。
然後。
網友們對於被打的那個大爺拿精神病沒辦法,更是樂得樂不可支。
“臥槽,神經病,而且還是有證的那種,真正的版本t0,免疫法法律傷害!”
“看來去醫院拿個精神病證明很有必要,主要是我也想弘揚正義
什麼公共場所吸煙的我一個大比兜,占座的我一個大比兜,熊孩子高鐵打鬨的我給他父母一個大比兜想想都爽!”
“謝謝你逼兜俠!”
“雖然不提倡這樣的做法,但是感覺這一手好爽,做了平時我們不敢做的事情,苦座霸久矣。”
“這一巴掌是在某些個彆“壞人變老”的情況下,能夠靠在“倚老賣老”的法律及道德保護傘下,做出一些“為老不尊”的問題後,社會實踐中無可奈何的感情上,一種痛快淋漓的出一口氣[do]”
“第一!絕不意氣用事;第二!絕對不漏判任何一件壞事;第三!絕對裁判的公正漂亮,地鐵判官,前來覲見[黑洞]!”
“大爺我要占十座兒!
小夥兒我要打十個!!”
“大家都會老的,能讓就讓吧。但是出口囂張要占10個座的,這樣的人活該挨揍!”
“我之前有一次抱孩子上地鐵,就沒人讓座。最後還是一個老阿姨快下了招呼我們過去的。”
“讓座確實不是義務,但有時候確實能幫到人。
可以自願,但不能強迫。不是讓座問題,而是態度問題。
如果我老了為老不尊,歡迎年輕人也來打我[do]。”
“我走後,他們會老實排隊,不再占座,不是因為他們良心發現,而是因為我來抽過!
——地鐵判官!”
“地鐵判官。
被動患有精神疾病,在攻擊敵方後無法被法律選中。
q技能聆聽
判官進入冷靜狀態,選中目標聲線,降低周圍噪音。
技能思考
判官進入思考狀態,在5秒內分析“聆聽”選中的敵人的語言。
e技能判定
判官進入判斷狀態,在5秒內鎖定“思考”選中的敵人的目標身位。
r技能判決時刻
判官獲得300移動速度,移動會充能。當充能達到100時,判官可以釋放弑天一擊攻擊“判定”選中的目標。
每次攻擊後會重新充能,當判官攻擊一個敵人的同一身位時,傷害會獲得(100+2?[敵人年齡])的物理加成。”
“屮,樓上的兄弟,你玩遊戲怕是玩的入魔了吧,哈哈哈哈,不過真的好真實啊,淦!還是聽聽羅律師說說精神病打人會不會真的沒事兒吧。”
“……”
網友們是會整活的。
於是直播間裡麵充滿了愉快的氛圍。
有網友在樂不可知的時候,也想學習一些關於精神病方麵的知識。
法律知識。
嗯!
比如精神病打人是不是不犯法?
是不是不處罰?
是不是就沒事兒了?
羅凱看到這麼多的網友,竟然對於法律知識有如此強烈的求知欲。
當然是表示相當的欣慰,在旁邊的電腦上把地鐵判官出現的視頻片段給截取框了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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緩慢的播放!
特彆是看到這位地鐵判官,眼神確實有點怪異,行為有些僵硬!
這是精神病的征兆,羅凱用手滑動著鼠標,開口解釋“大家想問的是精神病人打人犯不犯法是吧?”
“我的回答是犯法,精神病人打人傷害他人損壞財產什麼的是屬於犯罪行為!是屬於犯法的!”
“由犯罪的實質二分說客觀,實質上是實施了犯罪行為,但是在主觀方麵由於他是精神病,不能夠控製自己的身體,或者對身體的控製力很薄弱,這是屬於主觀違法阻卻事由!
犯罪事實成立,但是要達成處罰的這條路徑被截斷了,被阻斷掉了。
主觀違法阻卻事由,嗯,這是法律上很專業的名詞,大家如果是對法律了解不深的,就把它理解成為精神病,把懲罰犯罪的渠道給截斷了!
因此地鐵判官打人是犯罪行為,但是卻不處罰!”
“法律上審判案件,特彆是刑事案件當中審判的結果有三種方式,一個是判有罪,一個是判無罪,第3個則是有罪卻不處罰!”
“簡單點來說,就是對這個精神病人根本就不能處罰,如果產生了經濟損失什麼的,有這個精神病人的監護人來承擔賠償責任。
以上信息是從網友流傳出,地鐵判官此人確實有精神病才能夠推論出來的,不然的話正常人打了人,還是犯法的,情節輕微的可能會對其處以行政處罰,大概就是這個樣子!”
羅凱說到這裡還特意的補充了一句“各位朋友,精神病可不是好冒充的,在現如今科技越來越發展的狀態!
對於精神病的認定不是短時間就可以認定好的,而是長時間長年累月的觀察之後才能夠確定下來才能夠精神精神病鑒定的!
而且還要隔一段時間就送回精神病院進行觀察治療,那場麵是很痛苦的。
大家就熄了心中法外狂徒張三的心思吧,打了人是要受處罰的,精神病人也一樣,隻不過處罰的載體變為精神病人的監護人……”
羅凱連忙勸誡網友趕緊熄滅心中某個大膽的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