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來。
曾敏為了能從羅起財身上多扣一點錢,和他拉扯了半年多。
先是示弱,表達愛他愛的深沉,離不開他。
在他心軟時,以各種借口從他身上把錢全部搜刮乾淨,表示自己有錢才有安全感。
畢竟羅起財是真的愛曾敏,就算為了前途而拋棄她。
但在這要拋棄的前奏,對她的要求是儘量滿足的。
所以隻能用錢來彌補對曾敏的愧疚心,等曾敏真的確定羅起財沒錢了,才表現出發現羅起財在外麵有人的驚訝。
在表現出一番不可置信,難以接受,被傷透了的心情後,一副‘原來你早已經變心,不再是那個愛我的起財了’的表情來。
讓羅起財看得是又憐惜又愧疚,曾敏要不是為了以後方便從他身上撈好處,都想暴揍他一頓。
曾敏的表現的深情也不是沒用處。
後來在離婚時,羅起財表示為了補償曾敏,選擇淨身出戶,還把他家的老屋給曾敏。
他父母不同意,曾敏就各種哭天搶地,再加上曾敏娘家在旁邊撐腰,一哥一弟人高馬大,曾敏娘又撒潑打滾,罵羅起財就是個白眼狼,要去他廠裡討公道。
最後沒辦法,隻能把老屋分給她。
至於曾敏身上的錢,更不可能給拿出來分了,還從蔣鳳芹那裡要來八百塊錢的離婚費,這是蔣鳳芹自願給的。
為了讓曾敏痛快離婚,蔣鳳芹表示了很足的誠意
曾敏覺得自己身上的兩千塊不夠以後的生活,對羅起財各種賣慘服軟。
說自己的不容易,需要養一個孩子的費用,自己沒有收入,又乾不了活,沒有錢母子倆怎麼活呀!
把羅起財說得心都軟了,才承諾會拿工資的三分之一來支付他倆的生活費,不管漲多少工資,都拿出三分之一來給他們做家用。
等孩子滿十六,再給安林找一份能養活她們母子的工作了,等能爭取到的條件都爭取了才離婚。
這簡直是曾敏夢想中的離婚條件,村裡有房,不用工作,還有穩定的收入,不用伺候公婆,不用和妯娌計較一些雞毛狗碎的事,餘生也有了保障。
離婚之後,羅起財還經常買東西來看孩子,空餘時曾敏還表現出難以忘記羅起財的樣子。
讓他知道村裡還有一對柔弱無依的母子,在等待他的扶貧。
這也讓羅起財有了保護欲。
當然,他給出那麼多的贍養費,也是不想讓曾敏再婚的意思。
離婚後曾敏也不去乾重活,隻和小孩一起做兩三個工分的活,空閒時間,到山上去采采蘑菇,挖挖野菜。
反正村裡也知道,曾敏是一個懶的,地裡活乾不好,隻能在家做做家務,做一些小孩都能賺的工分。
雖然離婚了,但還有丈夫給的贍養費,這荒年才過去,母子倆都能養的白白胖胖,那臉蛋一走一個顫動,就知道這母子倆沒有吃過苦。
這樣的舒服日子才過了半年。
羅起財的新婚妻子就過來警告,說他的工資沒交給她,全部拿來養他們母子兩個,讓他們倆有點自知之明,不要去勾搭彆人的丈夫。
曾敏一說一個不吱聲,就隻有在村裡人麵前才嚶嚶嚶,表示“我不知道啊,他也沒拿給我呀!妹妹,你要不去問一問?他是不是又重新養了一個相好的,不然怎麼工資沒給她,以前他沒和我離婚時,工資可是都是上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