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遷是雲德社的創始人之一,所以他在後台有一間單獨的休息室。
還沒到他上台的時間,他便將霍歌和劉亦妃帶到休息室裡聊天。
休息室裡不大,有一張化妝台,還有一張三人布藝沙發和一張方形鬆木小茶幾。
“昨晚沒喝到位,來點小紅酒,怎麼樣?”
於遷從化妝台下拿出一瓶滿是外文標簽的紅酒,“這牌子是拉什麼飛,說是挺貴的,兩三千一瓶。”
霍歌拿過來一看,“是拉菲,不是83年的,93年,10年的,還行,兩三千貴了,一千多是有的!”
於遷接著翻出一盒雪茄,扔給霍歌,“這是朋友送的,巴古的卡羅牌雪茄,說是在少女大腿上卷的,有著獨特的風味。”
“紅酒配雪茄,於哥,你是懂生活的”,霍歌接住雪茄一看,“這牌子,我看過一本書介紹說確實是少女腿上卷的,這雪茄比紅酒貴。”
“貴不貴的,無所謂,好喝,好抽就行”,於遷笑著問劉亦妃,“亦妃,允許霍歌抽煙喝酒吧?”
“你們隨意”,劉亦妃答完,才明白於遷是什麼意思,“我管不了他!”
於遷看向霍歌,“霍歌這麼霸道的嗎?不讓你管?”
劉亦妃趕緊解釋,“不是,我不是他的那個!”
霍歌笑道“於哥,亦妃還在讀高一呢!”
“啊!”,於遷嘴巴微張,似乎想到了不可思議的事,他看向霍歌的眼神分明是在說,“你這個禽獸!”
“於哥,你想象力彆太豐富!”,霍歌感覺自己背著禽獸的大鍋至少要再背上兩年。
“沒你豐富,我去找幾個杯子!”,於遷找了一會,沒找到紅酒杯,也沒有打火機,便開門出去找。
“你對紅酒雪茄很有研究嘛”,劉亦妃似笑非笑地看著霍歌,“要不要在我腿上卷一下雪茄?”
“可以嗎?”
霍歌看劉亦妃的表情,訕訕說道,“不可以,你就不要引誘我了嘛!我隻是看書上這麼說的,隨口一說!”
“哼,沒膽!”,劉亦妃哼哼幾聲,不知道在想些什麼。
霍歌見劉亦妃不說話,也不知道她在想什麼,正想問,於遷推門進來。
於遷手裡拿著一個紅酒起子,兩個一次性塑料杯,一把剪刀,還有一個一次性塑料打火機。
“哎,條件所限,沒有玻璃杯,也沒有雪茄剪,更沒有專用打火機,湊合著用!”
“於哥,你等會要演出,彆喝了吧?”,霍歌拿過紅酒,不讓於遷開酒。
“沒事,今天還沒喝呢,就喝一杯,醉不了的!”
於遷搶過紅酒,將起子紮進木塞。
他這人有幾個特色,第一個好交朋友,三教九流,隻要說得來,都能拉在一起喝酒。
第二個是好酒,不管白酒、紅酒、啤酒還是其他什麼酒,隻要他覺得好喝,不管貴賤,不管品牌,都能拿來喝,也是個酒量不錯的家夥。
第三個就是好玩,不是玩女人的玩,他玩的東西很雜,比如養馬養孔雀買文玩等,說以後要開個馬場,專門養馬;還收藏一些有趣的古董文玩。
總而言之,要在燕京城內外吃喝玩樂儘興的話,隻要找他,保證安排的妥妥當當。
霍歌知道於遷的脾氣,“就一杯啊,多了也不行,不然,我又要挨嫂子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