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招待所辦理入住後,時間已經來到了下午五點四十。
衛詩雲回房間收拾了一下,才去了國營飯店吃飯。
如今市場還沒有開放,能去吃飯的地,就隻有國營飯店了。
好的一點是,國營飯店的廚師都是大廚。
雖然,做出來的菜色沒什麼新花樣,但味道確實是一流的。
衛詩雲去的時候正好趕上飯點,排了半小時的隊才到她。
這次換了新的菜色,點了一份糖醋魚,一份炒土豆絲,再一碗米飯就齊活了。
吃完飯,衛詩雲就去街上溜達。
七點多的北城,天色早已暗沉下來,路上的行人都是腳步匆匆。
唯有一點,哪怕再忙碌,身上都透露出一份朝氣,那是對未來美好生活的憧憬。
看到這樣的一幕,衛詩雲就覺得,這個年代能成為每個人的心之所向,不是沒有道理。
走了十來分鐘,覺得沒什麼看頭,衛詩雲就打算回招待所休息。
剛路過一小片街道,就聽見裡麵有拳打腳踢的聲音。
衛詩雲是想直接離開的,但一聲熟悉的聲調,阻止了她的腳步。
“你們就算打死我也沒用。”
“咳咳我身上的錢都被你們拿走了,真的什麼都沒有了。”
蜷縮在地上的身影,抱著頭忍不住呻吟。
真是見鬼了,往常他都是走大路回家,今天就想走個捷徑,哪知道就碰到了這幾個小混混。
麵對地上男人的痛呼,周邊的小混混不屑的‘呸’了幾聲,對手裡的收獲頗為不滿。
地上這小子,他們兄弟可是跟蹤好幾天了。
先不說穿的人模人樣,就是那腳上的小皮鞋,都擦得層光瓦亮。
就這條件,說身上沒錢,他們兄弟能信?
“彆跟他廢話。”
“身上沒錢是吧,那行,哥幾個上去搜身。”
“先不說外麵這件西裝,就是腳上的皮鞋,腕上的手表,哪一樣不是值錢的貨色。”
聽出帶頭大哥的意思,小弟們蜂擁而上,開始扒地上那人的衣服。
大哥說的對啊,就這西裝,就這小皮鞋,拿去黑市就能賣不少錢了。
就算是彆人穿過的二手貨,想買的人也是一大把。
隨著圍過來的人動手動腳,抱頭蜷縮在地上的男人,奮力護著身上的衣服。
“我告訴你們,可彆太過分。”
“搶錢就算了,扒我衣服就有點喪心病狂了。”
“我叔可是報社的主任,你們要再不停手,我就讓你們上報紙,讓所有人都看看你們的真容!”
沒錯,被按在地上搶劫的人,就是報社於主任的侄子於國順。
今天難得看上一個姑娘,但他叔說那人是軍嫂,破壞軍婚是會被抓起來的。
一開始,於國順還有點不以為意。
偏巧,報紙上登了一篇‘知青色誘軍嫂的文章’,而這篇文章就被他看見了。
也是看了文章的描述,於國順才知道,破壞軍婚的罪名不是一般大。
就此,他就打消了想法。
正好,這個時間家裡又給介紹了相親對象,於國順就按照媒人的指引去相親了。
男女雙方一見麵,對彼此都很滿意,等於這事就是成了。
因為太高興了,終於解決了終身大事的於國順,就在興奮勁頭的促使下,走了以前從來沒有走過的小道。
然後,就被人堵了。
站在不遠處,看到這一幕的衛詩雲,就有點想笑是怎麼回事。
一個大男人,被人打劫都不知道喊救命嗎?
路口距離被打劫的位置,也就十來米不到,隻是被陰影遮住了而已。
但凡出聲喊一嗓子,就這些路過的行人,那肯定是一窩蜂湧上去救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