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年…十五年……”
這個數字在何雨柱的腦海之中不斷回蕩著,讓他精神都有些恍惚。
現在是1962年。
而十五年之後,是1977年!
到那個時候,易中海已經是個六十四歲的老人了。
或者說難聽點的。
易中海在監獄裡能不能活到那麼大年紀,都還是個未知數呢。
就算是能活著出來,人也廢了。
再說了,如果易中海被抓進去這麼多年,那一大媽自己在家怎麼辦?
他們老兩口沒有孩子。
也沒人給他們養老。
一大媽身體又不好,經常要吃藥……
這樣下去,恐怕要出問題啊。
何雨柱心頭,頓時一股樸素的正義感湧上心頭,當即就想要挺身而出,他怎麼也要替易中海說幾句話吧。
然而,還沒等他走上前來。
警察同誌就又從口袋裡取出來了一個厚實的信封,裡麵是一張案件回執單,以及厚厚一遝現金。
並把這些全部遞給了何雨水。
“這是我們所長簽字的案件回執單,還有易中海對您的三百塊賠款,您清點一下。”
說是案件回執單,其實就是一張手寫的公文。
上麵清清楚楚的寫著易中海的所有罪行,以及公安對他做出的判罰,最下麵則是南鑼鼓巷派出所王所長的簽名和公章。
若是一般案件,普通警察簽字就夠了。
但這次涉案金額實在是太大了!
兩千塊錢,是一筆超級巨款。
差不多相當於二十一世紀的幾十萬元。
派出所領導們也是高度重視,甚至連四九城的報社都被驚動了,專門在報紙的一個小版塊上報道了這件事情。
易中海私自占有他人財產的罪行,雖然算不上是家喻戶曉。
但在南鑼鼓巷這片,還有冶煉工業這個行業裡,算是徹底出名了。
隨便問誰,都知道有個八級鉗工私藏了鄰居兩千塊巨款!
好在這個案子並不複雜,而且證據確鑿,並沒有給派出所同誌帶來什麼麻煩。
警察去郵局調出何大清這些年來的彙款單後,就直接做出判決了,並且由王所長親自簽字蓋章。
“謝謝警察同誌!”
接過這三百塊錢和回執單後,何雨水鬆了口氣。
她最擔心的就是易中海判的不夠重。
這種人渣、敗類,就該罪有應得!
“不用謝,這是我的工作。”
警察同誌禮貌的笑笑,然後就想要轉身離開。
而他沒走兩步,就被衝過來的何雨柱攔住了。
“十五年太長了!”
“易師傅雖然做錯了事情,拿了我們何家的錢,但我已經原諒他了啊。”
“警察同誌,如果我出具諒解書的話,對他的判罰能不能輕一些?”
何雨柱急匆匆的衝過來,焦急的問道。
“你是?”
這位警察同誌並不認識何雨柱,一臉懵逼的問道。
“我是何雨水的哥哥,何大清的兒子,既然我是何家的人,這件事我應該有說話的資格吧!”
何雨柱趕緊做了自我介紹。
警察聽後,直接搖了搖頭“你還真沒有資格。”
“憑什麼?”
何雨柱頓時急了。
“那是我爹的錢,易中海隻是替我保管的,你們憑啥判他刑?”
“何雨柱同誌,你先冷靜。”
警察同誌很有耐心、有條不紊的回答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