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才大王說‘竹下有毛’,或者稱為‘毛筆’更適合!”蒙恬有些推遲,畢竟筆這東西之前就有,隻是自己改善了而已。
“哎……,‘毛筆’雖然也行,但是無法體現你蒙恬的功勞,所以還是應該稱為‘蒙恬筆’。”
“臣不敢居功,大王還記得當初在宗聖宮?”蒙恬問道。
秦王政腦子想了一下,便明白了,笑道“你就是因為那次?”
“是的,刻筆之利可以傷人,筆頭為硬物也能奪人性命,所以,臣就想要用柔軟之物替代,一直不得其法!”蒙恬一直在思索。
“這倒是,那你如何想到的呢?”秦王政明白了,這蒙恬的想法很簡單,以後就沒有任何筆可以傷害自己了,因為筆頭是軟綿綿的。
“大王那次帶回來的樹葉,上麵有字,那是一種染料,寫字的人明顯是用手指所寫,那麼既然可以使用染料,臣回家就試著用布條等,最後才覺得用馬背上的鬃毛,這個正好!”
蒙恬實際上沒有說清楚,他是想做出沒有硬頭的筆,因為不會傷人,後來有一次打獵,看到受傷的兔子尾巴拖著一條長長的血跡,當時沒有想明白,後來看到那樹葉上的字跡才想明白的,所以第一次選擇的也是兔尾巴毛,可以用,但是不是非常好用,換了好幾種,才發現馬鬃比較好用,以至於蒙府許多好馬,一夜之間變成了禿尾巴馬。
秦王政突然想到,那片樹葉,是嫣然公主遞給自己的信息,上麵寫著“常春街頭,八歲菲菲”八個字,自己拿回來之後放在案牘之上,沒想到被蒙恬看到了,居然想到這個法子。
“後來,臣去染料房找到一種適合的染料,就是這種墨,所以拿來一試,果然不錯!”蒙恬指了指旁邊的一塊黑漆漆石頭。
“這個好,這個需要推廣,至於完善,天下普及之後,自然有人將此物完善,包括握筆姿勢的完善,最重要的就是你這一步!”
“大王哪一天一統天下,這筆就能天下人使用!”蒙恬恭維道。
“嗯,承你吉言,我們要讓天下人都能使用蒙恬筆!”秦王政手持蒙恬筆笑著說道。
“哈哈哈……”
“哈哈哈……”
大正宮中傳出爽朗的笑聲。
大正宮,秦王政正練字,這蒙恬做的筆太有用了,可以免除自己刻字之苦。
“阿政!”
秦王政馬上站起來,宮中這樣叫自己的隻有一個人。
“老王祖母……”秦王政一拱手。
“聽說,你前幾天行完房禮了?”
“嗯!”秦王政一愣,雖然心裡有準備,但是這問題很尷尬啊。
“感覺怎麼樣?”
“啊?”秦王政不敢說,畢竟老王祖母也是女的,要說感覺,這幾天感覺很不舒服,就像幾個嫣然的樣子在自己腦子裡飛來飛去,自己也很想去阿房宮找嫣然再試試巫山雲雨,以至於有點魂不守舍的感覺,如果不是顧忌很多,自己早就將嫣然接入宮中了,這或許就是書中所說的“思念”!
“小高……”
趙高一路小跑來到老太後麵前……
“老太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