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東西林凡打算買來拖到城裡去賣給那餐館的老板娘。
林凡之前可是記得老板娘特意跟他叮囑過,在收山珍的同時,如果打到了山裡的野味,一定要給他送去。
雖然像麂鹿這種非常少見珍惜的野味一般很少有人會吃,尋常餐館也不會有人賣,但既然讓老板娘敢開這個口,想來是有門路的。
眼下剛好遇到了林凡,自然要順水推舟買下來,這一來二去,哪怕中間賺個兩三塊的差價,起碼也有個幾十上百塊的賺頭了。
“收,大膽哥,明天我剛好要進一趟縣城,你這黃驚,怕是也要拉到縣城去賣吧?你要多少錢賣給我,我轉手賣了,賺個辛苦費。”
林凡看著大膽,很實誠地開口。
並沒有裝模作樣,找借口忽悠著大膽,而是直接告訴他,我就是賺個差價。
因為林凡看出來了這大膽和他爸之間好像有點兒關係在。
林德盛,為人老實木訥,平日裡見到村子裡的村民,也就是點頭打個招呼,很少給笑臉,大部分時候都在沉默。
今天卻喝著大膽一路上說了很多話,大膽,也一口一個林叔叫得親近,林凡自然不好再去忽悠人家。
“哦,這樣啊!”
“我也沒什麼買家,就是拉到縣城裡去碰碰運氣,有沒有人買還不一定呢。”
大膽有些不好意思地笑了笑。
這玩意兒一斤就得八九塊,整個麥更值錢,因為這玩意的皮毛也是好東西,還有鹿鞭,鹿角等等。
可正是因為值錢反而不好賣,畢竟這四五十斤的東西也要三四百塊錢,就算是縣城裡的那些有錢人,也很少花這麼多錢買這麼一頭沒什麼肉的家夥回去。
三四百塊呢,都能買一頭小點的豬了。
“林家兄弟要是要買,那就賣給你好了,八塊錢一斤怎麼樣?”
大膽兒小心翼翼地看著林凡開口詢問。
林凡聞言,爽快點了點頭。
“好,八塊就八塊!”
“大膽哥,爸,姐夫,來搭把手,先抬秤上去過個秤。”
四個人把鹿綁好,丟到秤上,調好砝碼。
仔細一瞧,不多不少,正正好五十五斤。
見狀,林凡挑了挑眉,詫異道“這麼重,大膽哥,你背了多久了?”
五十五斤的鹿,加上懷裡抱著的三十多斤田螺,那可就是八十多斤。
剛跟著大膽跑到他們麵前的時候,除了看著有些氣喘,好像也沒怎麼費力。
沒想到這大膽兒看著瘦弱,卻是有把子力氣,林凡倒是小瞧他了。
“也沒多久,一兩個小時吧。”
大膽下意識地摸了摸後腦勺,隨後一臉期待地看向林凡。
“林家兄弟,這五十五斤是不是就是四百四十塊?”
林凡笑著點了點頭,又從懷裡數出了四百四十塊錢遞給了大膽!
大膽拿到錢,整個人笑得更開心了。
“我倒是沾了鄰家兄弟的光了,還要多謝林家兄弟幫我這個忙,要不然這玩意兒還真不好賣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