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三桂趴在草叢裡,整個人都驚呆了。
這些陶罐的威力竟然恐怖如斯,堪比開花彈,甚至更厲害!
開花彈至少需要大炮吧,炮身重上千斤,移動起來十分笨重,可不是隨便想去哪就去的。
而且,大炮需要維護,炮兵需要後勤補給,兩者缺一不可。
再說炮彈,那玩意價值不菲,製造起來十分繁瑣,前線需求量大的時候,經常出現炮彈無法及時供應的尷尬局麵。
地雷就不同了,甚至不需要專門培養,隻需按照要求,埋在指定地點,然後就完了。
據說這玩意的造價也很便宜,就是個陶罐子,裝滿火藥,然後加裝一個觸發裝置。
如果將陶罐換成鑄鐵……嘖嘖,不敢想,不敢想啊!
吳三桂越想越興奮,等到爆炸聲徹底停止,這才猛地站起身來。
“眾將士聽令,隨我衝鋒,殺敵!”
一聲令下,五百人手持長刀,嗷嗷叫著衝向敵軍。
剛剛蹲在樹叢中的時候,他們親眼見證了地雷的威力。
建奴死傷慘重,正是痛打落水狗的時候。
“殺啊!”
“衝啊!”
建奴剛剛經曆完地雷的洗禮,驚魂未定,突然看到明軍衝出來,哪裡還有心情抵抗。
僥幸逃過一劫,或者受傷比較輕的,直接撒腿就跑。
而那些受傷重的,走不動路的,乾脆雙眼一閉,趴在地上等死。
吳三桂帶的人都是關寧鐵騎中的精銳,本就戰鬥力強悍,麵對建奴殘陣,如入無人之境,從前殺到後,從頭殺到尾,根本沒遇到任何抵抗。
戰鬥很快結束,阿濟格攜帶的三千兵馬,包括他自己,最終一個活口也沒留下。
“哈哈哈!”
吳三桂仰天長笑,今天這仗打的,真痛快啊!
若放在以往,五百人對上三千人,早就躲得遠遠的,因為根本沒有勝算。
今日這般,五百顆陶罐雷先炸一輪,然後一個衝鋒收拾殘局,如秋風卷落葉,一場戰鬥就結束了,以前連想都不敢想啊!
吳三桂笑完,當即吩咐道“割下建奴首級,回去請賞!”
“總兵大人,建奴太多了,看樣子至少有兩三千,不好攜帶啊!”
“那就……割下雙耳!”
“是!”
眾人一頓忙活,然後將血淋淋的耳朵用繩子或細紙條串起來,綁在身上。
“總兵大人,您來看看,這個人似乎有些眼熟!”
吳三桂聽到有人呼喚,便走上前去,然後就看到地上有一具焦黑的屍體。
“都炸成這模樣了,你是怎麼看出眼熟的?”
“卑職不是說他的相貌,而是他手指上的扳指!”
吳三桂聞言,緩緩蹲下身,仔細觀察對方大拇指,竟然是一顆藍寶石!
佩戴其他手指叫戒指,大拇指上的才叫扳指。
這玩意的作用是拉弓射箭,後來逐漸演變成一種裝飾和身份的象征。
滿洲人擅長騎射,因而非常喜歡佩戴扳指,那些滿洲貴族為了顯示自己的身份,便琢磨起扳指的材質,從最開始的鹿骨,逐漸發展到玉石、金銀等貴重材料。
吳三桂常年和建奴打交道,他非常清楚,藍寶石的扳指隻有貴族才有資格佩戴。
而且不是普通的貴族,定是身份極為顯赫的愛新覺羅家族。
無論金銀玉石,雖然價值不菲,但是說到底,隻要肯花錢都可以買得到。
藍寶石則完全不同,這玩意壓根就不是中原的產物,而是番邦小國上供,或者通過海外貿易才能得到。
聽說蒙古人西征的時候,那些西域小國為了生存,曾經上供過一些。
隨著建州三衛逐漸崛起,蒙古諸部被打的俯首稱臣,為了表示誠意,自然會將最貴重的東西拿出來,其中便有極為稀有的,用藍寶石和紅寶石做的扳指。
吳三桂心中狂喜,麵前這個戴藍寶石扳指的,可能是個王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