彼此還認識。
李國珍的大嫂,是原主的小姑。
原主父母犧牲後,原主跟著爺爺奶奶二叔三叔小姑一起生活。
林老太握著國家發給自己和老頭子的撫恤金,霸占了原主的撫恤金。
每天給原主喂麵糊糊,哄飽肚子。
原主能走穩,林老太就教她乾家務活。
要是不學,或者學得慢,等待她的就是林老太的一頓藤條侍候。
每天隻能吃一個放餿的黑麵餅子吊著命。
要不是林小姑接濟,她早就餓死了。
林小姑幫她乾活,為了她跟林老太抗爭,沒少挨打。
四歲那年夏天原主發高燒,還被林老太從被窩裡揪起來給林老大洗臭襪子,臟衣服。
暈倒在腳盆邊。
林小姑回家,抱起她跑到街道辦哭求領導為侄女做主。
街道辦的領導和林老太是親戚,和完稀泥,把原主送到醫院治病。
轉頭告訴了林老太。
林小姑回去結結實實挨了林老太一頓打,被扣了三天飯。
她等林老太出門,偷跑出去,到婦聯為原主鳴不平。
婦聯的人勸她誰家孩子不挨打,誰家大人不打孩子。
現在家家都窮,糧食不夠吃可不就得餓肚子嗎。
窮人的孩子早當家,乾點活兒鍛煉身體也好。
林小姑失望而歸。
又跑去民政局為原主鳴不平。
民政局撫優辦領導親自去醫院探望原主,發現小姑娘骨瘦如柴,渾身是傷。
新傷疊舊傷,身上沒有一塊好地方。
四歲的孩子看起來就兩歲左右。
領導震怒,聯係那片轄區派出所立即去林家處理撫恤金被霸占,原主被虐待一事。
街道辦,婦聯聞訊趕去。
派出所所長出麵,林老太老老實實交出霸占四年的撫恤金,到農場改造半年。
介於街道辦、婦聯和稀泥,林小姑又未成年,民政局領導做了原主的監護人。
原主的撫恤金每月由林小姑去民政局領取。
派出所所長監督,確保林小姑每個月把錢花在原主身上。
林小姑表現良好,成年後獲得原主的監護權。
出嫁那天,帶著原主到了夫家。
從此原主和李國珍在一張炕上睡覺,一張桌子上吃飯。
李國珍仗著自己在家裡的地位,沒少欺負原主。
原主寄人籬下,不想讓小姑難做,不得不忍氣吞聲。
漸漸養成了李國珍霸道的性子,看到原主的東西就想霸占。
她剛拿到一斤雞蛋錢賠償,李國珍就來要兩斤。
當她開銀行的?
她就是開銀行的也不救濟乞丐。
李國珍頭一回被拒絕,以為自己聽錯了。
“借我五塊錢。”
“你像五塊錢。”林聽晚頭也沒回。
李國珍萬萬沒想到林聽晚下鄉幾天翅膀就硬了,她退了一步,“那把手表給我戴幾天。”
“滾!”林聽晚抓起笤帚疙瘩丟過去。
李國珍一邊躲一邊往外麵跑,“林聽晚你給臉不要臉,我要告訴大嫂。”
“不告,我是你爹。”
李國珍嘭的一下摔上房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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