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人如養花。
韓忠國若是真的愛原身,又怎麼可能到了八十年代全國開放的時期,還不讓她請個保姆,活生生將她累死!
至於韓忠國為沈家平反,也可能是不想讓妻子的娘家拖累自己。
畢竟那時候的沈家早就沒了什麼人,死的死,殘的殘,活下來的都巴結韓忠國。
又怎麼可能會為了個從不為他們想著的沈棠而對韓忠國翻臉?
韓忠國這人,裝的也是真好,為人也夠隱忍。
就像這次,若她作為一個男人,知道自己的妻子是這樣的品行,她是絕對不能接受的。
偏偏人家就和妻子一同承擔了所有的一切。
沈棠有時候也懷疑,韓忠國不會是憋了大個的吧?
還是說,他在其中謀得了什麼利益?
車上的何秋也看到了沈棠。
一想到坐在人群裡發著光的沈棠,她心裡就很的牙癢癢!
她爸媽來這一趟,不僅要她還回拿走的錢,還要了兩百塊前彩禮。
韓忠國因為這事,新婚夜都沒有碰過她。
何秋上輩子嫁的那個退伍男人和最後養的那個白臉男人,身材都沒有韓忠國好。
她本來就不是一個甘於寂寞的女人,和韓忠國在一起後,她明著暗著勾引了他好幾次都被他擋了回去。
說什麼沒結婚不能做那種事。
可現在呢,結了婚,他也不碰她。
沒有懷上韓忠國的孩子,即使是軍婚她也覺得不妥。
何秋現在也全是心虛和慌張。
其實她手裡還藏了一點錢。
不多,隻有五十塊。
她想著送走何爸何媽,就去藥店買點給家畜吃的烈性春藥。
隻要她懷上韓忠國的孩子,這輩子他都奈不掉她!
至於沈棠……
何秋心裡冷笑,上輩子她在海市待了那麼長時間,自然知道當年人販子被抓的地點。
她長那麼好看,她當然要送她一場“潑天富貴”。
*
到了市裡,林曉和沈棠去了國營飯店吃早飯。
林曉要去供銷社買結婚用的東西,沈棠則找了個借口,去了郵局,把自己寫的文章寄去了幾家報社。
其實她自己也沒什麼信心,七零年代基本看不到什麼外國的書籍,甚至連四大名著都被打成了封建殘餘鬼神之說。
她寫的故事是基於現實而渲染出來的,一共隻有兩篇,一篇寫的京都風光,隻有短短的三千多字。
而第二個故事則是一篇名為《娘嫁》的連載小說,她也不敢寫什麼古代武俠,寫的是農村兒媳三兩事,有惡毒婆婆,囂張跋扈的小姑子,以及心有白月光的丈夫,開篇就讓人賊憋屈、恨的牙癢癢。
大結局肯定也是he。
畢竟她可記得前世的時候,她那位年老的院長媽媽就最愛看這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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