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眾人走後,大門緊閉,如果沒有特彆允許,任何普通人都無法自由進出。
大約過了兩個小時,時宇來到了另一座山的山腳。
看著枝繁葉茂的樹林,時宇直接選擇上樹,畢竟作為獵人,隱藏自己才能更好的尋找獵物。
“沙沙沙…”
一陣腳步聲傳來,踩在地上發出的摩擦聲很快吸引了時宇的注意。
隻見一個身穿青色粗布外套,腳上鞋子都磨破的中年男子跑來。
男子此時眼神不斷打量著四周,可以很明顯的看出男子現在很餓,他迫切的想要找到食物,不然可能還沒等被獵人殺死,就有可能先活活餓死。
男子想要爬上樹,可剛巧不巧選中的那可就是時宇所在的那棵樹。
好不容易上了樹,結果看到一臉風輕雲淡的時宇正坐在一根樹枝上,雖然天還沒亮,可時宇手裡正把玩的一把手槍卻被男子看的清清楚楚。
“你好,請問你是本次遊戲的獵物嗎?”
“啊!”
男子尖叫一聲,然後直挺挺的從樹上摔了下去。
“為什麼!我明明什麼都沒做!”
男子躺在地上,汗水早已浸濕他的後背,他不明白,為什麼進入這裡,一路上遇到的一切都跟外麵的不一樣,凶殘,狂暴,廝殺,這樣的場景在這短短的一天裡經曆了無數次。
他甚至在即將餓死的時候殺了同伴,可還沒有來得及下口,便被一隻野狗趕走,那隻野狗很明顯要比平時見到過的那些要大上不少,並且,那股刺鼻的血腥味告訴男子要趕快跑,不然很可能和那具屍體一樣,成為那隻野狗的夜宵。
這麼長時間的劇烈運動早就讓男子的身體吃不消,在加上路上時不時出現的森森白骨,這些無一例外的在告訴男子,這是地獄,而自己,則是闖入地獄的小綿羊,自己在這裡,是最底層的存在。
肉體和精神上的雙重打擊,很快便讓這位令人聞風喪膽的殺人魔崩潰。
遇到時宇後更是放棄抵抗,畢竟,獵物遇到獵人,況且獵物還是在自己最虛弱的時候把自己送到獵人嘴邊。
這不是一隻羊把自己剃毛,撒料,放入烤箱中然後把烤箱送到餐桌上。
“你這是何必呢?送上門的獵物沒有活力,連逃跑都不會,這場遊戲也太無聊了吧。”
時宇雖然嘴上說著無聊,可身體很誠實,從樹上跳了下來,落地的位置剛好是男子的位置。
在腳著地的一瞬間,男子結束了這可悲的一生,將腳從那空掉的胸膛裡抬出來,時宇甩了甩鞋子上的血跡,將屍體拖走後,在將地上的血跡掩蓋一下,繼續上樹,不過這次是為了睡覺。
就這樣,一直睡到天亮,時宇再次被一陣腳步聲吵醒,不過這次來的不是獵物。
“吼!”
一聲怒吼吵醒了正在熟睡的時宇,時宇下意識扔出一根針刺穿了那隻小妖的腦袋,連同小妖的靈魂也被抹除。
時宇睜開眼,看著地上一隻野狗的屍體。
“真是的,加餐加到我頭上了,讓你死的這麼痛快真是我的不對。”
再次將屍體拖走,時宇繼續睡覺,不過這次才睡了沒多久就被吵醒了。
此時一名身材瘦小的男子正帶著一名膀大腰圓的男子路過時宇所在的那棵樹。
“我跟你說,這裡的畜牲看起來挺溫順,其實凶的很,我是去年和兄弟們一起來這裡的,我們躲過了獵人的追殺,可在這一年裡,我的兄弟們卻被那些畜牲給殺的一個不剩,隻有我僥幸逃脫,我們要想在這裡活下去,必須要有一個團體。”
“所以你是想讓我加入你的團體。”
“沒錯,你隻要加入我們,活下去絕對沒問題,甚至還有女人供你享樂。”
“你就這麼相信我,在這裡的人可都是死刑犯啊,就不怕控製不住?”
“想活命,就必須要有一個在這裡有生活經驗的人,而我,在這裡生活了一年,毫無疑問,我將是所有人的領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