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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幾位守城衛兵的交待,後來事發後他們登記排查過,那些年輕後生卻沒有出城,他們覺的可疑,已經請示長官搜了好幾遍,均未找到。
吳理正陷入了思索,那些人拿的過所信一定有問題,如果認真追究,王同、知縣都跑不了,他們現在也正巧被關押。
吳理正打發走那幾位守城兵,閉眼皺眉沉思。
正在這時,有人來報,秦、孫兩位主事有急事請他回縣衙,他隻得先放下這棘手的問題,匆匆趕回。
下午到了縣衙,走進後院議事廳。秦、孫二位主事見他,忙起身行了個禮,三人已分開幾日,寒暄客氣一番,秦主事便把昨晚提審鄭良的情況細說了一遍,並把馮仵作蓋了印章的驗屍證明和鄭良的畫押的供詞交給了吳理正審看。
吳理正看完,心裡一沉,但他麵上裝成一派輕鬆狀,笑道“看來這回人證物證具全了啊,案子有了進展值得慶賀,咱們兄弟幾位多日不見,正好天晚了,咱們兄弟晚上一起喝酒解解乏,明日再審如何?”
孫主事笑道“正該如此”。於是三人回去換了衣服,晚上在附近找了一家小酒肆,邊談邊喝,不知不覺喝到了半夜才回了縣衙。
卻說吳理正早趁二人換衣服的時間,已速速寫了一封信,細述了城門提審情況和王同案鄭良告發情況,急派人飛鴿傳書送到了慶王手中。
慶王高宇澤看到信,與幕僚黃子安商量了許久,然後寫了一封回信,加急送回玫城郡。吳理正一大早,就收到了黃子安派人悄悄送來的信,信上隻有短短幾個字“棄王、楊,秉公辦理即可,速速結案”。
吳理正看完愣了會,看慶王的意思是那城門的責任可一並推到王、楊二人身上。
王同可是王皇後娘家的表侄子,還與慶王關係甚密,就這樣說棄就棄了?他心情有些複雜,
不過,這樣,,他頭疼的問題都能解決了,人證物證已確鑿,此案可以迅速結案。
吳理正真是錯怪了慶王,棄王同確實是慶王的無奈之舉,權宜之計。
王同是他的外祖家遠房表弟,關係不錯,可此案真查下去,特彆是城門過所信一事,會牽扯到兩國,若拔出蘿卜帶出泥,對自己十分不利。
放棄王同,此案可到此為止,還可落個大義滅親的名頭,暗地裡再換人代死就是了。
憑他的本事,過個幾年,等太子哥哥繼位,再翻案就是了。目前也是被動局麵下的無奈之舉。
提審王同時,他以為會象往常一樣例行公事,關健證人張順已死,小香雲也被慶王那邊封了口,所以他心情輕鬆。
沒想到秦主事把鄭良叫了上來,他當場就傻在那裡。
但見那鄭良痛哭流涕如實交待了那天的事,並當場又簽字畫押一遍,甚至咬破指頭摁上了血手印。
王同心裡後悔沒把鄭良弄死,悔的腸子都青了。等秦主事遞過了印有馮仵作手戳的驗屍報告,他慌了。
孫主事又拿出那一籮他和楊通判貪汙的證據,他知道自己徹底完了。
根據建業國刑法和官員律例,三人又重擬了新的結案書,王同、楊通判兩人貪汙、瀆職、殺人等一應罪責,建議數罪並罰,判死刑。
玫城知縣未及時派員協助救援,降為八品。
林明哲當晚恪守職責,堅守崗位,未徇私舞弊,致三子中二人下落不明,建議朝庭予以嘉獎。
重審後的結案書擬好後,三位司審官各自在結案書上蓋上了鮮紅的印章,當日就派官差送入京城三司大員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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