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廷規定總兵所轄標兵,也就是直屬兵馬隻能三千人。
這個領兵數字是有講究的,因為三千人不多不少,用於平亂鎮壓足夠,但用於起兵造反就遠遠不夠。
總兵相當於地方軍區司令,少將軍銜。
下麵的副將、參將、守備、千總則約等於校級軍官,但清廷的綠營製度使得校級軍官並不受少將總兵直接指揮,平日多自行處理軍務。
隻發生戰事時經兵部或總督、巡撫衙門提調節製、協調歸屬某總兵指揮,方才與總兵之間形成上下級關係。
湖廣現設偏沅、荊州、鄖陽三總兵,三總兵外又有地區負責性質的黃州、承天、常德三副將,實際就是湖南和湖北現在有六個地方軍區。
這就有效限製總兵作亂的可能。
因為總兵除了本部三千人聽命於其外,其它地方的守備力量並不由他管轄。
戰時總兵能夠指揮的兵馬數肯定遠超過其直屬,但由於與調撥來的將領之間沒有直接上下級關係,也很難帶領這些將領造反。
再有以文製武的手段,基本便能確保各省綠營不會作亂。
吳三桂起兵後,長江以北的河南、北直隸、山東、山西實際有過總兵起兵響應的,但均在第一時間被平定鎮壓。
原因就在於這些響應吳三桂的總兵官無法掌握更多的兵馬,形成不了撼動地區的聲勢,以致有的剛起事就被附近不願造反的清軍鎮壓,又或還未起事就被清廷提前捕殺。
荊州地區有個好處,除了荊州總兵外,清廷於此片地區沒有設置可以製衡總兵的副將或參將。
也就是荊州府連同所轄六縣的軍事力量都歸王五這個荊州總兵指揮。
府相當於市,一個市駐紮三千部隊,理論上肯定是足夠的。
不過荊州地理位置太重要,因此鼇拜在同意投降的王五出任荊州總兵時,又刻意在荊州設立滿城,調撥八旗駐防。
此做法是為平衡荊州格局,確保降將出身的王五無法憑借荊州作亂。
對此,王五是沒有辦法的,他無法阻止清廷在荊州設滿城卻想到了變通辦法,就是讓張長庚將武昌水營的建製轉為荊州水營建製。
理由很充分,荊州距離夔東戰區更近,水陸轉運任務也更繁重,於武昌上遊的荊州設立水營“效率”也更高。
而且武昌水營事實上已經覆沒,大小戰船被未降清前的王五全繳獲了,如此不給王五水營建製,王五事實上也有水營。
與其不承認,倒不如大方給出編製,至少表麵實現了荊州地區的安定與繁榮,也的確成功招降了“大賊王五”。
給出的代價同招降鄭氏不可同日而語。
且清廷目前對內陸水師並不重視,這給了王五可以偷天換日的機會。
賬,怎麼算都劃算的。
何況對“大賊王五”的招降已經是鼇拜兄弟的政績,動搖質疑這個政績,就是對鼇拜執政的動搖質疑。
這就是王五為何同穆裡瑪說我非降大清,實降鼇少保的原因所在。
各內陸省份的水師體製上是由當地的綠營提督直接統領,隻在沿海地區專設水師提督、水師總兵指揮。
荊州這邊鼇拜都設了滿城用來製衡監督,自是不好意思再派個水師總兵來瓜分王五的部卒。
就是派人來也多半被架空。
索性就默認。
卻是留了個尾巴,目前為止荊州水營在兵部沒有“建檔”,這支武裝力量雖然事實上存在,但就是“查無此人”。
餉銀這塊,燕京給武昌的行文是要地方自籌。
讓湖廣總督張長庚想辦法予以解決,但隻能解決三千人。
限死了。
水陸各三千。
等於是默認王五可以指揮六千兵馬。
也肯給這六千兵馬“買單”。
多出來的燕京一律不負責。
事實上王五若是不想辦法開源弄錢,他也無法養更多的兵。
荊州就這麼大的地方,沒有穩定財源,擴兵意圖謀反無疑癡人說夢。
這就有了旗下奴,長江水運等計劃的出爐。
王五怎麼可能真就安份當這六千人的總兵官,混吃等死呢。
當然,燕京給了方便,王五也不能不識好歹。
當時也處於他與瓜爾佳氏的“蜜月期”,因為雙方政治聯姻了。
所以王五就完全按清軍綠營編製設了標兵三營,每營1000人,分彆由田文、趙進忠、張天放指揮。
三營兵一支駐在荊州外城東南的公安門、一支駐在外城西北的安瀾門、一支駐在外城的東北拱極門。
事實上掌控荊州外城的城防安全。
同親軍營一樣,這三營兵都是王五手中最能打的兵馬,也可以說是他能在荊州立足的基本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