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玉峰一邊說著,一邊把王雲的手包遞到門外。
王雲看到自己的手包,才想起手包沒拿。
等王雲等過手包,李玉峰站在門邊指著門邊的垃圾道“這些你帶下去吧。”
說完,李玉峰自顧自地把門關上。
王雲呆了一會,恨恨地啐了一口,才把手包挎在肩頭,提了兩袋垃圾下樓去了。
李玉峰稍稍收拾了一下房子,便去超市買了些東西上來。
都是些日用品,床上用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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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上都是今天必須要用的東西。
不著急用的,回頭網上慢慢配吧。
把家裡整理好,平台上買的菜也送到了。
以李玉峰如今的飯量,恐怕隻能去吃自助,才劃算。
否則從程知秋那裡借的錢,還不夠他幾天吃的。
饒是這樣,今天又是買床上用品,又是置辦鍋碗,也花超了。
現在賬戶裡也就隻剩下六百塊了。
吳紫發來一條信息‘明天不去上班吧?傷沒好,要請幾天假的吧?’
李玉峰看了看信息,沒有回複。
他不知道該如何回複。
吳紫的好意,他又不是傻子。
可是,他不想接受。
因為,吳紫的好意,他很難還。
程知秋借錢給他,他可以接受,因為他可以還;
王雲把房子騰出來給他住,他也可以接受,因為他會付房租。
而且,事實上,他是在幫王雲隱瞞。
王雲和賀安是什麼關係,警察可不管那麼多。
王雲動了那個瓶子,就是參與了案件,最少也是一個幫助犯。
她既有幫助的故意,又有幫助的事實。
而且,她幫的對象賀安,事實上也實施了犯罪行為。
不要小看王雲這麼一個撿瓶子的小動作。
有時候,這個動作犯下的罪行,是可以通天的。
如果賀安是殺人罪,做為從犯,王雲就是殺人從犯;
如果賀安是恐怖活動犯罪,王雲就是恐怖活動從犯;
如果賀安是叛國罪呢?
所以,每個成年人,都要為自己的行為負責。
有時候,你以為隻是幫了彆人一個小忙。
也許就是你一個小忙,會給自己帶來天大的麻煩。
無心,還好說。
如果主觀故意,那就是找死無疑。
當然,李玉峰之所以敢吃掉王雲。
也是判斷出,王雲並沒有真正的參與到案子當中去。
王雲的行為,也是基於自主幫助賀安的發心。
並非受到賀安的指使。
當然,有些細節,目前李玉峰還不敢確定。
也正是因為不確定,他就更要把王雲給綁在一起。
如果,王雲真的不僅僅隻是和賀安有聯係。
而且還與金家也有聯係。
那對李玉峰來說,正是求之不得。
王雲藏的再深,李玉峰都有信心把王雲的把柄給找出來。
所以,從這個角度上來說,李玉峰也不認為,自己會欠王雲什麼。
讓王雲辦事,他也心安理得。
唯獨吳紫不行。
對於吳紫,他真的很難還。
他知道,自己以後還要借重吳紫多少,還將會積累多少難還的東西。
而他能還給吳紫的,卻少之又少?
還什麼給吳紫?
對吳紫好,還是對吳紫專情?
他都做不到。
也不想這麼做。
如果,他注定會傷害到吳紫。
那他希望,儘可能的輕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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