斑鳩拿到錢以後就消失的無影無蹤,仿佛她的一生就是為錢而生的,就連她那時候交給我都七千多盧卡森,都在不知不覺中被她順走。
我無奈的歎息了一聲,而現在我也該去管管那群躍躍欲試的“篝火”了,我抬起自己的手,看向窗外,突然之間一個黑色的人影出現在十二樓的窗戶外,看不清對方的麵容,對方推開了窗戶,向我低著頭說,“賓館的地下室裡,聚集了一批篝火黨的,請三少爺頂多。”
“全部活捉,丟到莫斯頓的軍工工廠去,順帶把他們的身份全部變成奴隸。”我輕描淡寫的一句話,已經決定了他們的命運。
“好的,三少爺。”窗外的人跳下了樓,在夜色之中毀了身影。
斯卡森家族沒有執法權,這也是為什麼“篝火”敢在明麵上鬥爭斯卡森家族的原因,因為斯卡森不可能用暴力的手段殺死“篝火”而“篝火”恰恰需要的就是引起人的注意。
一個敢跟斯卡森家族較量的組織,已經是他們最好的招牌了,這比任何的宣傳都有用。
但是很可惜的是,暴力並不是“篝火”這種無賴的專屬,斯卡森家族從不缺少的就是替罪羊,隻要斯卡森家族沒有想要推翻開拓帝二世的統治,那麼就不會有神權為軍衝破斯卡森家族的大門。
天上的月亮漸圓,黑色的夜空漸冷,拿起高腳杯的我,為自己倒上了一杯紅酒,我並沒有太多的思緒在爆發著,隻是樓下傳來的是無儘的無謂爭吵與反抗,他們被不知名的組織帶走,坐上了去往莫斯頓的列車。
在那裡,他們的價值有很多,比如他們可以生產大量軍工零件,比如被斯卡森·門口利達捏在手中的一枚籌碼,再或者說是為自己拿到一份正式題目的工作。
斯卡森有這體量和能力,對於我來說再簡單不過的事情。
……
直到第二天陽光拉開序幕,灰色的陰雲一掃而空,我在睡夢之中醒來。
“咚咚”的敲門聲傳來。
我磨了磨性子,上前去打開了門,門外麵站著的是一位這家賓館的前台,她極其拘束的低下頭將雙手伸到我的麵前,在她手上的是一封信。
“……”我居高臨下的看著她,似乎她的整個身體都在顫抖著。
“斯卡森……斯卡森家族的三少爺,這是您的信件,我……我是賓館的前台,所以信在我的手上……我真的沒有看……打擾……打擾您休息了……我沒有冒犯您的意思……真的…”她說話顫顫巍巍,磕磕巴巴的隻是讓我莫名的想笑。
我沒有回答她,拿過信封,在她麵前行來一個斯卡森家族的謝禮。
這讓原本還一臉懼色的她,一瞬間就眉開眼笑,興奮的跑到樓下去。
畢竟斯卡森家族的三少爺給她行謝禮,都可以寫到簡曆裡去了,起碼有不少的家族們想要攀到我這條線來。
斯卡森啊!斯卡森,我終究無法拋去這層身份。
我打開信件,預料之中的沒頭沒尾。
關於我們的,“篝火”烏拉爾黨,“篝火”早已經分裂兩黨,西部利亞黨會跟你死磕到底,襲擊你的計劃原本也是“篝火”鷹派提倡並執行的,就連那位阿普利·托的計劃也是得到“篝火”的鷹派支持,從始至終“篝火”烏拉爾黨與你斯卡森家族都無關緊要。
我們本身也並不喜歡西伯利亞黨,希望尊敬的斯卡森家族三少爺可以明白,敵人的敵人就是朋友,我希望跟您麵談。
地點,就定在距離您最近的普維納斯風俗店,在那裡的第八包廂內,您隻需要報出您的名字即可。
……
信件到這裡就已經完結了。
我不禁失笑,斑鳩給的消息不假,但是不代表烏拉爾黨就傻,在跟西伯利亞黨談判的前夕跟我麵談,本質上還是在爭取“篝火”利益。
當然也不排除他們內部有黨爭的情況,但是很明顯現在我已經站在主動位置,無論是暴力還是計策,在斯卡森家族的安排下都是那麼的無力。
白天的我依舊呆在了賓館內天,賓館有專門早中晚的服務員,隻不過需要另外的收費,交了錢我就坐等著吃喝,剩下的閒暇時光我基本上都在看書,比如說《關於開拓意誌的解讀》,《奇卡利多選集》,《維多利亞的秘密》,《開拓帝二世宣言》,《開拓意誌人權運動》,《開拓帝國體係基本論》……等一係列亂七八糟的書籍,對於我來說這些東西可以讓我更好的解讀這個國家的體係,隻有這樣我才能更好的在這個國家展開拳腳。
而關於那個支線任務,我已經圓滿成功,整個婆交式國包括北海,都變成了一片冰原,婆交式國的人死光了,冰人魚種也死光了,這何嘗不是讓歧視消失了呢?
斑鳩:原來是這麼解決的嗎?
斯卡森·司洛達:早說啊!
斯卡森·英:我能幫你的就隻有這麼多了。
斯卡森·蔚:新的時代已經揚帆。
我:不是你們在說什麼玩意兒?
十個自由加點的技能點,這就是支線獎勵,隻看著這些東西我有點不知所措,其實在現在的生活之中,這些東西根本派不上什麼用場,舊日抵抗的buff已經升到了5級,麵對大部分都舊日我已經可以做到應對自如了,而麵對神明這種級彆的東西再多技能點都沒有用,還不如老老實實的收著,看看什麼時候可能派的上用場。
在不知不覺間,一輪的新月掛起,紅色的夕陽沒有吸引到我的目光於是換了一身黑色的連衣裙,露出金色的月光,告訴我它的到來。
我熄滅了一邊的台燈,點起蠟燭,微弱的火光照亮了一片的天地。
套上大衣,戴上一個黑色的衫帽,我便下樓到那所謂的普維納斯風俗店去,說句實話這具身體的原身去過過不少回,反倒是我本人來這裡快一年的時間裡還是沒有去過這地方。也不是說婆交式國完全沒有這種東西,主要是我當時的興趣點真的不在這裡。
於是乎,一個身高近一米九的高挑大漢,帶著一個黑色的衫帽,走在一片的霓虹燈下,雖然這麼看跟這個時代確實有點割裂,但是想想那時候的上海灘,不也是個燈紅酒綠迷人醉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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