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樣一來還怎麼打得下去,要麼換時間,要麼換地方,要不然一個個看上去正襟危坐,可怎麼總感覺在往旁邊偷瞟。
尤其是王重陽,更會感覺其他人就在偷瞟。
如果換一個人來寫的話,恐怕會寫脫衣服吧。
不過呢,這是在華山之巔,氣溫不會太高的,會著涼得重感冒的,這樣的話成本已經超過預算,太高了。
而且高峰之上風很大的,一個不小心把衣服吹走了,誰會把服裝店開在山巔附近呢?
要買一件的話,到半山腰都找不到店,隻怕要到鎮上才行。
投入和產出太不成比例了。
還不如喝酒呢,想象空間更大,效果更好。
王重陽就得出來說一句話,我娶你吧!
要不然還怎樣?他到哪裡,她都會跟著去的,他到得了,她也去得了。
換時間,換地方都沒用,還是抓重點,一勞永逸為好。
於是林朝英臉上露出“小夥子,有前途”的笑容,嘴裡卻說,早點說不就行了嗎?蠟燭胚,不點不亮。早說的話,三隻猴子就不用帶上來了。
什麼?那三隻猴子是你帶上來的?
王重陽臉色要變了,其他看熱鬨的人也要跳起來了,還真是會帶呀!
什麼帶!那是跟,跟上來的。我在半山腰看到它們可愛,就摘了野果喂它們,誰知道它們就跟著上來了,它們比人都有良心,世上的人還不如它們呢!還不去看看,能不能搶救!
這一下看熱鬨的要起哄了,對啊,這麼有靈性的猴子怎麼可以死得不明不白呢?要搶救的,花再大心力也在所不辭。
王重陽不說話了,也說不出話了。
連蜜蜂都聽林朝英的,她讓猴子聽話還有什麼稀奇的呢?
接著要有人來祝賀恭喜,王真人大喜,你被一個很好玩的人盯上了,一輩子就值了,算了,也不比武了,算你贏吧。這是我們的賀禮。反正真是不如你就對了。口服心服。
本來嘛,家和萬事興,一切得來的還就是輕鬆。
然後林朝英就把古墓賣了,本來王重陽把古墓讓給她而已,又沒規定一定要住下去的,轉讓合同上也沒寫明。
林朝英當然有出售權。
賣了古墓乾嘛呢?拿著錢和王重陽去旅遊呀!
之所以要這樣惡搞王重陽,是因為他太不是東西了,怎麼回事呢?好,明天繼續。
101novel.com22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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