嶽不群拜先人——死人拜死人。
嶽不群不就是比死人多一口氣,還是行屍走肉。
他人生感悟最高標準就是走進牌位,當真正的死人。
華山派的戒律看上去有道理,也是擺著看的,嶽不群現在是長輩,不尊敬他那是犯戒條的。
可他那貨都值得尊敬,那就不用活了,不尊敬生命本身嘛!
再看第二條,恃強淩弱,擅傷無辜。
這是令狐衝被責打的律條了。
那麼青城派淩虐林震南,左冷禪欺虐劉正風,嶽不群怎麼不出來說句話?他反而在助紂為虐。
這麼說的話,隻怕被反駁,怎麼道德綁架?
他們還有道德?嶽不群還是小孩?戒律是玩具,隨便他拿捏的嗎?
不尊重規律又是什麼罪?
不過不用罰,說都不用說,讓他走死路去吧。
第三條是奸淫好色,調戲婦女。令狐衝從來就嘻嘻哈哈,沒個正形。
也虧得如此,才能和田伯光打成一片,救下儀琳。
要不然見了小姑娘,第一句你好,第二句,吃過了嗎?第三句就要再見了。這還有什麼勁。
不過令狐衝不算好色,但是看不得他好,自然怎麼臟怎麼栽了。
第四條,同門嫉妒,自相殘殺。
這是嶽不群自己搞出來的,設計著就要令狐衝這麼乾,偏偏令狐衝不理這茬,他自有追求,還有人追求他。嶽不群夠氣得牙癢癢了。
沒想到根據法條設計的罪孽居然還不成立,這也太背運,太糟心了。
第五條,見利忘義,偷竊財物。這不就是嶽不群處心積慮乾的事兒嗎?他不像烏眼雞似的盯著人家辟邪劍譜,哪兒有那麼多事。
所以令狐衝不肖,太不像他了,當個替罪羔羊都沒人信。
第六條,驕傲自大,得罪同道。該得罪就要得罪。看看劉正風,就是不肯得罪所謂的同道,都是什麼下場?嶽不群看來也要步其後塵了。
第七條,濫交匪類,勾結妖邪。那麼怎麼匪類妖邪不來勾搭你嶽不群?
人家匪類也要說了,你可以質疑我的人品,拜托彆質疑我的審美。嶽不群那貨檔次搭不夠,要知道道高一尺,魔高一丈。
嶽不群那混賬他知道什麼呀!甩他七八條街好吧,跟他在一起,彆開玩笑了,傷自尊的。妖邪匪類丟不起這個臉。
七條戒律,敢情也是七宗罪。
在嶽不群身上樣樣都是原罪,諷刺的是居然還是他主持著令狐衝讀出來的。
假如日後有這樣的情節,嶽不群說令狐衝你不能殺我,令狐衝拿出戒條,哪一條不能殺你?不拿出來死一刀,拿出來,死七刀。這就棒了。
金庸按這樣寫就好了。
原文是——嶽不群道“平兒,咱們先給你父母安葬了,讓你儘了人子的心事,這才傳授本門的基本功夫。”林平之熱淚盈眶,拜倒在地,道“多謝師父、師娘。”嶽不群伸手扶起,溫言道“本門之中,大家親如家人,不論哪一個有事,人人都是休戚相關,此後不須多禮。”
他轉過頭來,向令狐衝上上下下的打量,過了好一會才道“衝兒,你這次下山,犯了華山七戒的多少戒條?”令狐衝心中一驚,知道師父平時對眾弟子十分親和慈愛,但若哪一個犯了門規,卻是嚴責不貸,當即在香案前跪下,道“弟子知罪了,弟子不聽師父、師娘的教誨,犯了第六戒驕傲自大,得罪同道的戒條,在醉仙樓上,殺了青城派的羅人傑。”嶽不群哼了一聲,臉色甚是嚴峻。嶽靈珊道“爹,那是羅人傑來欺侮大師哥的,當時大師哥和田伯光惡鬥之後,身受重傷,羅人傑乘人之危,大師哥豈能待斃?”嶽不群道“不要你多管閒事。這件事還是由當日衝兒足踢兩名青城弟子而起。若無以前的嫌隙,那羅人傑好端端地怎會來乘衝兒之危?”嶽靈珊忍不住又道“大師哥足踢青城弟子,你已打了他屁股,責罰過了,前賬已清,不能再算。大師哥身受重傷,不能再挨棍子了。”
來事了,就知道來事兒了。
不是要來事,就不會那樣安排。
林平之安排妥當,這下來收拾清算令狐衝。
這也是做給林平之看,讓他知道誰說了算。
林平之如果夠聰明的話,第一反應就是如此惡形惡狀的大肆操作,他圖什麼呀!
不然不嫌累嗎?
嶽不群自己都靠不住,自己也不見得相信自己,信他,太糟蹋糧食了,也傷心,可他就要彆人相信他。
信得了信不了不去管它,形式上要信,就按這個程序來。好,明天繼續。
101novel.com24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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