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同誌,快進來,路上累了吧,喝點兒水。”
剛到大隊長家門口,敲了兩下門,大隊長老婆就十分熱情的將盛驕嬌帶了進去。
盛驕嬌這才想起來原主母親臨走前說的話,自家是給了好處的,也不覺得拘束,盛驕嬌大方的挨個問好,這才坐在凳子上。
溫水應該是兌了白糖,盛驕嬌喝了一口就被齁到了。
“對了,狗蛋他爹,那小子怎麼還沒來?今天可是做了一桌子菜。”
大隊長家除了他們兩口子外,還有個早就成家的兒子,王新華。
王新華生了倆兒子,一個已經十六歲,也就是王狗蛋,還有一個才五歲,下午在山裡玩野了,早早就睡著了,沒上桌。
現在這五人齊齊坐在飯桌邊上,那狗蛋她娘說的人是誰?
盛驕嬌有些疑惑。
王寶山早就發現原本交了夥食費,讓幫忙每天晚上吃個便飯的男人今天遲遲沒來,原本看在盛同誌在場,也不好問,便沒提。
結果兒媳婦直接問出來了,他也不好糊弄過去,隻得看向自個媳婦兒。
大隊長媳婦兒也不清楚,便讓兒子去他家看看,或許是今兒個有什麼事,還沒下山。
霍敘在紅旗大隊的山腳已經住了三年了,沒人知道他的來曆,村裡人排外,最開始誰也不同意霍敘進村居住。
但男人十分有本事,剛好那天遇見野豬下山,大隊許多人曾經因為這些畜牲下山在村裡引起暴亂而被咬死,這男人隻是短短十幾分鐘的時間,就解決了下山的三頭野豬,不僅讓村裡人好好的吃了一頓葷腥,野豬的慘叫聲還鎮住了山上許多畜牲,讓它們都躲進了深山裡,讓村民們終於可以上山撿柴火,這才給了霍敘一個在山腳下的屋子。
他不怎麼會做飯,平時經常呆在山上,等他打完獵回來,就已經很晚了,便承諾每個月給大隊長家上交幾次在山上抓到的獵物,如果他回來得晚,就去大隊長家提前說一聲,晚上吃個便飯。
大隊長家全是男娃,吃得多,現在每個月有好幾次葷腥吃,他們自然樂意。
霍敘早上出發前和大隊長家打過招呼,今天晚上會過來,所以新華媳婦兒特地多煮了點野菜糊糊,就怕男人多,不夠吃。
王新華到的時候,剛好碰見霍敘拖著隻死羊,他當做沒看見,笑嗬嗬道。
“霍敘,飯已經煮好了,快來吃啊,對了,家裡來了個知青,招待一起吃個便飯,你把衣裳換換,彆讓人家小姑娘嚇著了。”
聞言,霍敘蹙眉,走進院子將羊放下,淡淡道。
“那今個兒不方便,我就不去了,著有隻兔子,已經宰好了,你拿回去煮了吧。”
話落,霍敘從櫃子裡拿出已經死透了的肥兔,毛已經去了,看起來有七八斤的樣子。
王新華立馬擺擺手,道。
“那不行,你一起吧,我讓你嬸子現在給炒咯,一起吃,飯都煮好了,你不在,也吃不完。”
王新華說得真誠,霍敘也不扭捏,答應下來,拿著兔子一起去大隊長家。
現在是吃飯的點兒,外麵沒人,也不怕被人看見,順利的到大隊長家院子,就聽見一陣爽快的笑聲。
是新華媳婦兒的聲音。
進門,就看見三個女人坐在一起,嗑著瓜子兒,笑眯眯的不知道在聊些啥,就連大隊長也坐在不遠處樂嗬嗬的。
霍敘一眼就看見了因為高興臉頰泛著粉紅的少女,沒有像村裡流行的那樣紮著兩個辮子,而是將頭發攏在一側,編了個鬆鬆垮垮的辮子,看起來十分洋氣。
配上少女精致的麵容,霍敘下意識上前兩步,終於引起了屋裡幾人的注意。
“霍同誌來啦,快進來坐,喲,怎麼又帶了肉來,不是前兩天才吃了嗎?”
大隊長媳婦急忙將霍敘手上的東西接過放在桌上,端了碗糖水給他。
“快喝吧,今天怎麼這麼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