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同誌,這裡有位置。”
剛剛走進國營飯店,盛驕嬌就聽見有人在叫她,回頭一看,是霍敘。
“我去給你點,你想吃什麼?”
見盛驕嬌走近,霍敘眼睛亮了亮。
牆上貼著用手寫的菜單,盛驕嬌隨手指了幾個,又將飯盒遞給鶴徐甘。
“你幫我打幾個菜回去,我晚上吃。”
霍敘和鶴徐甘對視一眼,冷哼一聲,一前一後走向營業員。
嬌嬌肯定更重視自己,不然為什麼把打飯(帶飯)的活兒給自己!
吃過飯,剛好差不多到回去的時辰了,霍敘這才看見盛驕嬌兩人是騎車來的,原本有些微妙的喜悅感立馬消失得無影無蹤。
他莫名有種自己被嬌嬌拋棄的感覺。
看著兩人囑咐王狗蛋將東西拉回去,之後離去的背影,霍敘突然將手裡的東西往板車上一放。
“狗蛋,我去買點東西,你們到齊了自己回去吧。”
……
“同誌,麻煩打聽一下,你們院裡有沒有一個姓明的人?”
待到傷口沒那麼疼了,向明曦躊躇了一下,還是頂著腦袋上的紗布,走進了知青點,詢問了後院裡正在澆水的王盼弟。
王盼弟今個兒沒去縣城,她手裡隻有幾毛錢,還是她臨走前從弟弟口袋裡摸的,是她用來保命的錢,自然不可能和張紅英幾人去縣城買東西。
今天也不用上工,她乾脆就主動接手地裡的活兒,中午剛洗完碗,就來地裡乾活兒了。
見一個陌生麵孔過來,王盼弟還有些怕,不過知青點確實沒有這個人,她便實話實說了。
聞言,向明曦有些失望,但隨後想到這副身體瘦弱的模樣,又很快打起精神來。
反正原主這副乳臭未乾的模樣也不討人喜歡,現在好好調理,再和知青點打好關係,自己的目標也算完成一半了。
在這之前,向明曦想到這個女主向惜文,不由得冷笑一聲。
將彆人的命運與自己交換,將人害死,這種人也能夠當女主?
她倒是想看看,這個害死原主,用虧心事逆天改命的女主,究竟有什麼能耐。
……
騎自行車回大隊,比牛車還快,原本一兩個小時的路程,大半個小時就到了,若不是地上坑坑窪窪,半小時以內就能騎到。
剛到村口,就立馬引起了許多人注意,沒下地的老太太,挺著大肚子的女人,看著盛驕嬌兩人的自行車眼睛都在發光。
“這次來的城裡人可不得了,一買買兩台,天老爺,我這輩子都沒見過這麼多洋車!”
“你不是有個侄女還沒看親嗎?我看這個男知青不錯,嫁過去,不僅彩禮可以多要點,以後那可是城裡人了,那時還會忘了你這個嬸嬸嗎?”
“我看行,城裡人也不用下地,管他行不行呢,隻要手裡有錢,不下地,也能養活家裡好幾口人吧。”
“咋不讓你兒子把那閨女娶回來,看那細皮嫩肉的樣子,家裡肯定是疼閨女的,嫁妝還會少?”
“呸,我倒想讓我兒子娶,人家姑娘能看得上嗎?”
聽見這個女人說的話,其餘幾人樂嗬嗬笑起來。
人家小姑娘長得跟神仙似的,哪還能看得上他們這群泥腿子,想想那個男知青得了,這個女知青還是彆想了。
兩人還沒騎到大院呢,新來的知青買了兩輛洋車的消息就已經在隊裡傳遍了,一路上都看見有人氣喘籲籲的跑到路邊,就為了看一眼這個他們一輩子也買不起的洋車。
剛到院子門口,就看見一個姑娘向裡麵人說了什麼,隨後又退了出來。
三人麵麵相覷,盛驕嬌首先繞過這人,她沒什麼興趣,興許是來找人的,和她沒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