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吃了幾口,莫小鬆停下動作,把塑料碗輕輕往前推了推,碗裡還剩下不少。
“不吃了嗎?你吃的並不多。”
程亦安拉了一把椅子,坐在莫小鬆床邊。
“要吃完的,不能剩飯。”莫小鬆低聲說。
他的聲音像是變聲失敗的小男孩,清亮又柔軟,很好聽。
他歇了一會兒,勉強把碗裡的粥都喝掉了。
吳謝池把碗端走,又拿來紙巾幫他把桌子清理乾淨收好。
一切妥當後,程亦安和吳謝池一左一右,分彆坐在莫小鬆的病床兩側。
“現在感覺身體怎麼樣,有什麼不舒服的嗎?”程亦安問道。
莫小鬆低垂著眼眸,搖頭。
窗外的陽光斜打在病床上,將莫小鬆的頭發染的金黃,配上他蒼白的皮膚,看上去像個夢幻易碎的精怪,而不是雙手染滿血腥的殺人凶手。
程亦安打開本子,開始發問“那現在我們聊一聊,我想知道,你從10月14日開始到10月30日的行蹤。”
“不記得了。”莫小鬆垂著頭,眼睛隱沒在發絲裡,小聲道。
“那你還記得王文博、張燁、宋承誌嗎?”
莫小鬆沉默了一會兒,說“不記得。”
“那李思齊、王越呢?”
這次莫小鬆沉默得更久了,但依然回答“不記得。”
從前麵這幾個問題,程亦安已經看出來,莫小鬆並不想配合他們坦白自己的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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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小鬆應該很自信,他很清楚目前警方手裡掌握的證據並不充分。
他在富寧康養生活這麼多年,他很了解富寧康養的監控位置以及監控視頻的清除時間,沒有監控,而在場的醫護人員證詞存在記憶偏差,難以完全吻合。如此一來,警方便無法準確地核實他的行蹤。
而在幾次案件中,除了宋承誌案以外,其他都沒有目擊證人,沒有留下指紋、dna以及凶器。
隻要他負隅頑抗,警方當前拿他並沒有太好的辦法。
既然如此,那程亦安隻能從有人證的宋承誌案問起。
“10月30日的淩晨,有人看見你在和諧新村五組的巷子裡,殺死了宋承誌,對此你有什麼解釋的嗎?”
“我不記得了,我是精神病人,警官,精神病人是什麼意思你懂嗎?”莫小鬆抬起頭,露出一個有些僵硬的笑容,他把掛在病床邊的束縛帶拉起來展示給程亦安看,“你看,束縛帶還掛著呢,說不定哪一刻,我就開始發瘋打人了呢。”
程亦安並不回答,隻是繼續說道“當時勒死宋承誌的時候,你其實已經瀕臨失控了吧,為了完成案子,你擅自加大藥量,給自己身體造成了很大的負擔。所以,你最後沒有能給宋承誌換上紅裙子,給他畫上詭異的妝容。你知道嗎,你走之後,孫明德,也就是宋承誌的那個繼父,你的幫凶,並沒有按照你說的,給宋承誌裝扮起來,而是草草的把裙子丟在了宋承誌身上,還拿錯了指甲油當成口紅,最終案子完成得並不完美,哦對了,你應該是知道的吧,畢竟當時,你是不是就在巷子旁邊四樓的民宿裡住著,你有聽到外麵的嘈雜嗎,有從樓梯間把頭探出來看屍體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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