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何況還有老學究說連國重孝道,弑父是十惡不赦的大罪,因此送到了這裡讓皇帝裁決。”
雲汐看向細節,十歲的張立和其母親季小花是一對苦命人,親父早亡,財產被宗族奪去,親娘被娘家賣掉,他偷偷跟了去……
繼父並不接納他,是個酒鬼,虐打妻子,導致季小花流產兩次,還常常無緣無故毆打張立,為了活命他都忍了,和親娘努力做事不惹對方。
此次凶案發生前,季小花又一次查出有孕,還極有可能是男胎,兩人天真的覺得好日子來了,隻要為酒鬼丈夫生一個男娃兒,說不定以後不會被虐待。
可是季小花的肚子三個月時,酒鬼喝醉酒後獸性大發,想要奸淫季小花,季小花為了肚子裡的孩子拚命勸說反抗都無濟於事,張立被驚醒也去幫忙,推搡間不小心把酒鬼推倒了,對方額頭撞到桌角,一命嗚呼了。
“這事兒真難辦啊,在現代,這種事很好處理,在古代嘛,偏偏張立害死的是他繼父,不過也有操作空間。”
係統急忙問“你想判他無罪啊?”
“那倒不是,連國律法,七至十歲,隻對反逆、殺人、盜及傷人等幾種犯罪負刑事責任,且可以通過贖金替代。這個案子難就難在張立殺的是繼父,弑父十惡不赦,但是張立並不在那酒鬼的戶籍上,因此繼父繼子關係不成立,既然不成立,社會譴責更是無稽之談。”
雲汐想了想寫下自己的處理意見,讓秀姑姑拿來皇帝的私印,直接蓋章定論。
?
“老陳,那個張立弑父案批了下來沒有?”
刑部,一眾官員都對此案頗為好奇,不知道上麵會怎麼判決。
“下來了下來了,這字跡是太後娘娘批閱的?”
陳初花白的眉毛動了動,翻開奏折看了起來。
“這這這……”
“怎麼?”
其他人坐不住了,湊過來看了個清楚明白。
雲汐的判決主要有以下幾個意思。
第一,張立和死者在律法上不存在父子關係,弑父一說乃無稽之談。
第二,根據律法,十歲孩童殺人可交贖金替代。
第三,判張氏一族原封不動歸還張立父親留下的財產給張立,搶奪他人財物,張氏一族十年內不得科舉。
第四,判季家歸還賣季小花所得銀錢。
第五,判張立出贖金一百兩白銀替代罪責,出十兩銀子給死者宗族以報答死者收留之恩,若是錢不夠,需在當地衙門監督下二十歲前還完,未還完前不得離開他所在的縣。
第六,判幫凶季小花生完孩子後在當地養濟院無償幫助兩年。
第七,判死者的遺產給季小花以及肚子裡的孩子一半,另一半給死者的宗族。
第八,允許季小花立女戶,她不願意不許彆人逼她嫁人。
此番判決可以說什麼都考慮到了。
但是眾位官員都有種朦朦朧朧說不出來的感覺,怎麼讓太後娘娘鑽了空子呢。
陳初最先回神,輕咳一聲,“這個判決諸位沒意見的話就發下去吧,已經耽擱好幾個月了,再耽擱那季小花都要生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