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了姚錢的那一出之後。
其他人對於呂中林就更加看重了。
畢竟一個能忍住數千萬誘惑的人豈會是池中魚,籠中鳥。
一個不到二十歲的創作型人才。
隻要能拿下就不算虧。
沒看多少唱片公司創業之初都是由幾個甚至一個創作人支撐起來。
而後逐漸壯大的。
比如在場的滾石段忠義不就是一個例子。
倚靠著旗下的羅達佑、李宗申、齊禹等人。
在東亞混成了能跟全球五大唱片公司抗衡的公司。
雖然他們不是那樣的小公司了。
但是道理是一樣的。
所以每個人的開價都可以說得上公道。
“有件事兒要提前說明一下,現在包括以後,我的專輯,不出意外的話內地發行權是給海哥的。”
“我第一張專輯他給了很大的支持,我不能現在把他撇下,我們隻能簽港澳台和海外。”
呂中林聽到他們把內地的發行權也囊括進去了,便提了出來。
“不出意外,絕對沒有意外。”
韓海連忙說道。
剛剛他聽的都快急死了。
但是他也不能出聲。
因為他自己出聲就意味著呂中林這一份人情沒了。
潛龍出淵時的人情讓專輯發行權就換走了。
怎麼琢磨他都覺得虧。
當然如果呂中林從頭到尾都不提起他的話。
那又是另一回事兒了。
雙方在一番商談後進入了最後的分成談判環節。
剛剛自詡最為大方的百代隻願意四六分,對方六成。
而一開始表現最為積極的華納也咬死了五五分。
其他人都沒有說話。
其實就是默認退出了。
但就在雙方僵持不下。
呂中林提出等周銷售量出來再談的時候。
韓海接了一個電話。
今天的專輯銷量也新鮮出爐了——日銷一百二十萬張。
比起昨天還漲了二十萬張。
在場的人聽到這個消息後直接兩眼放光。
紛紛拿起電話去求證。
消息得到驗證後一個個使勁兒地提價。
即使是默認放棄的幾人也都重新開價了。
呂中林最終選擇了跟華納簽下唱片約。
簽字費一千萬華幣三年,一次性付清。
雙方約定華納負責呂中林專輯在港澳台及海外的發行。
專輯版權在合同期內歸華納管理,但是不擁有版權。
專輯製作及其他成本由華納承擔,享有三成半的權益。
華納不得強製他進行任何商業活動。
不得乾涉他除專輯發行之外的任何事宜。
而呂中林的需要履行的責任是一年必須發行一張專輯。
專輯的歌曲由他本人負責。
合同期內必須開至少十場演唱會。
周健輝之所以如此下血本。
一個是因為他剛上任華納總經理的位置。
急需一個中流砥柱來穩固他的位置。
他屬意獅城的孫豔姿。
但是對方父母還不同意。
所以異軍突起的呂中林自然就讓他驚喜萬分了。
二來也是華納如今可謂是慘慘兮兮,內部空空蕩蕩。
至於呂中林屬意的環球條件雖然沒有那麼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