嚎了好幾天,男人在王芳家借了點錢,才將父親和哥哥下葬。
王芳家也不算富裕,再連著兩場喪事,王老爹又生了一場大病,家裡這點錢也全造沒了。
三個人眼看著飯都吃不上,那個男人和王老爹一合計,乾脆直接搬一起得了。
就這樣,那個男人將自家的房子賣了,搬到了王芳家。
因為不是在酒廠死的,酒廠不給賠錢,那個時候還沒有接班一說,兩個工作自然也落不到那個男人的頭上。
三口人總要吃飯,賣房子的錢花沒了三人又琢磨著接下來怎麼辦。
王芳家是農村的,父女倆有地,但當時種地根本掙不到啥錢,一到秋收當時的國民政府就來收糧,價錢給的也低,種地根本不劃算。
三人一商量,決定賣了王家的房子來城裡看看,要是運氣好在城裡找到活,三人還能有口飯吃。
就這樣,三人背著行李拿著賣房錢來了城裡,又因為城裡房子太貴買不起,三人又想節省點花,於是在城郊租了個小平房住。
院門一關,又不認識左右四鄰,當時那個年代對身邊人防備也重,平時也不怎麼說話聊天,也就沒人真正知道三人啥關係,都以為三人是父子父女關係。
進了城花銷大,農村房子又不值錢,租房花去不少,家裡又添了些碗筷啥的,賣房子的錢很快就花差不多了。
王老爹歲數也大了,生了一場大病後身體也不行了,根本不用指望他能找到活乾,隻能那個男人出去找活。
可全靠爹和哥哥養活的男人哪有本事找活啊?這個活太累,那個活掙的太少,找了一個多月人都還在家裡吃老本。
王老爹一看這樣不行,城裡用點啥都花錢,糧食菜也花錢,手裡現在沒多少了,那個男人又是指望不上的,於是王老爹就出了個餿主意,讓王芳找個冤大頭嫁了,讓新女婿養家。
一開始那個男人和王芳都不同意,兩人正黏糊呢,哪能找彆人啊。
可架不住錢都花光了,眼看著飯都要吃不上了,那個男人一狠心,終於點頭了。
王芳在家裡哭了三天,眼睛都哭腫了,可她看著家裡一粒米都沒有的米缸,和餓的皮包骨的男人與老爹,最後紅著眼睛點頭同意了。
王老爹出麵親自托了媒婆,三天後,媒婆將老杜送到了三人麵前。
王老爹一看,老杜長的還真錯,而且還有工作,比家裡那個吃乾飯的強多了,要了點彩禮眼睛一閉,就將王芳給嫁出去了。
那個男人也有自己的小心思。
當時老杜就在煤礦上班,煤礦老出事兒,萬一哪天老杜死井下了,班上還能賠一筆錢,到時候王芳又是他的了。
要是老杜沒死,那他就得養著他,因為三人和煤婆說,他是王芳的親哥。
妹夫養大舅哥,合情合理。
老杜呢,要不是王芳長的實在好看,他根本不可能看上她,結婚後還要養老丈人養大舅哥,他腦袋讓驢踢了也乾不出這事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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