話接上回,諸君思考了一章節又開的時間,可想到什麼高見沒。
反正如果讓陳子文來選,定也是儘管讓這阿堵之物儘情肆虐他的腰包吧,他陳某人不反感這些侮辱。
反而認為能寫書賺到錢那是一樁美談,可留傳千古的一段佳話。
不信你看宋朝一大才子姓柳,留戀青樓楚館叫閒情雅致,名士風範。
換個沒才藝的去,那叫紈絝子弟留戀煙柳之地,是浪蕩子,不堪造就的廢材。
和多年以後“飄”,和“養”是多麼的有異曲同工之妙啊!
可見對人不對事,就曹公這才華,能一個字十文錢的小說,傳出去不僅不會令人不恥,反而令人津津樂道,千古以後也是美談佳話,令人羨慕不來,說不得還可彪炳史冊呢。
曹公見妻兒,眉開眼笑的收下那一大把金燦燦的銅錢,也不覺得陳子文在一旁是如何的令他不爽了,反而更令他這個人熱血澎拜起來,那字是也寫越順心,如有神助,從頭到尾,從這邊寫到那邊,是一個錯字塗改之處都無,整個人如入了悟道之中,心神愉悅清醒的很。
怎是一個妙字可以言之?
如果某“凡”有這體貼,彆說熬夜寫了,就是連續修仙寫也在所不辭啊,可你看看它都乾了什麼,這不行那不行,哪哪都不行,就這如何有陳子文和曹公,這伯樂與千裡馬的愉快玩耍來到自得。
還是請撒包尿瞧一瞧吧。
正應了魯迅先生說得那句話“帶著鐐銬搔首弄姿,何故來哉?既不美也難受。”
限製太多了,如何談超越古人?
就這樣陳子文以伯樂的身份暫時客居於曹公之家,閒來無事不是喝酒就是在一旁數錢給曹公看,直刺激得他打了雞血一樣拚了命的書寫石頭記,那進度十分可觀。
稿紙一摞摞,一疊疊堆的老高老高,看得陳子文每次見了都直誇曹公是更新小達人。
甚至不惜屈尊降貴,給曹公斟酒備料給他喝個痛快,以期寫出更好更有靈性的文字來。
為了日後這部曹公的心血不被篡改,陳子文耐著性子,又在距離曹公不遠處的桌子重新抄一份。
至於原稿當然是當仁不讓的笑納,收藏入自己懷中,從此難見第二人麵目,除非有意外。
好在陳子文這毛筆字也學過一點點,還可以入眼,不然曹公就是麵對伯樂一樣的恩人,也要破口大罵
“寫的是什麼玩意,扭扭歪歪,七斜八倒,雞爪落紙上都比這好看,這字配這文義簡直是有毒,金蓮屈嫁大郎,鮮花插牛糞,不堪入目,還不如我兒五六稚子寫得好。”
從此小小的曹方公子過上了慘不忍睹,聞者落淚,見者傷心的童工生涯。
占據了陳子文原來抄書寫字的地方,被鳩占鵲巢的陳某人也不鬨,還很是識趣的把凳子墊高,在曹方的腳下也放了一個踏板,不為彆的就因為這娃彆看年紀小。
這字寫出來有其父之風範幾分神韻,隻能說不愧是書香門第,鼎食之家,這文人墨骨的傳承,自血脈裡就有。
看這娃的字再看瞅瞅自己的字,簡直是天壤之彆,羞得他陳某人臉紅不已,直感歎不如老的咱認,這不如小的何以有臉麵自處,為此陳子文有了要把這娃培養一番,好繼承他父親的衣缽。
繼續為日後的讀友福利可觀謀劃一番。
如此一想心裡頓時好受不少。
當然陳子文自認還是有良心的,也乾不出那種昧著良心讓一個小娃娃大冷天抄書的事情來。
於是和這乖娃約法三章,抄一個字,一文錢,連隔斷符號都算,一時倒也樂得小曹方美得鼻子冒泡,兩方心甘情願,沒有欺詐,沒有剝削,完美。
曹公看在眼裡,感動在心裡,他知道這些都是他的伯樂為他一家人的接濟找得借口罷了。
不然何以天下之大就可一文錢一個字,且是出於小小稚童之手。
你說那些大書法家何止一文錢一個字,價值千金的都有,有何大驚小怪。
可那是大家啊,何以與一默默無名的小兒相比較。
這些陳子文都不管,儘管曹公一家血賺,然他陳某人用永遠不虧就是。
試想幾百年後大家都苦苦尋找曹公筆墨書畫時,辛苦尋得一兩張真跡就驚為天人,感歎天命在我之時,他陳某人就有曹公親筆寫的石頭記原稿的諸多墨寶時,是怎樣的一種體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