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其讓他們兩口子整天擔心自己會跑掉,不如那點兒股份,就算是給他們吃下一顆定心丸了!
這麼想著,楊輕語就對孬哥點點頭道“這樣吧,股份的話,你可以看著隨便給一點兒,不過我們倒是可以先把合同改一下。我記得我之前簽的還是學員合同對吧?”
娛樂公司的合同一般都分學員合同和正式合同,至於其中的內容,大家應該都能明白的。
學員合同就是非正式合同,隻給一點兒生活費,隨時可以開除的那種。
而正式合同則是對藝人的一種保障,有了正式合同,哪怕你沒能出道成功,每個月也能得到不愁吃穿的生活費。
當然,如果是天王天後那種,合同又不一樣了,在利益分配上就連公司也得讓步,保證絕大部分的利益都得讓給那些天王天後。
但楊輕語很知足。
她知道自己現在雖然算是有了一點兒名氣,但這還不夠。
在自己沒有拿出足夠多的作品之前,這些名氣都隻是空中樓閣,虛無縹緲。
一旦自己出現什麼閃失,這點兒名氣根本不能保證她繼續留在娛樂圈。
想想當年就連一位天後都被流言蜚語逼得差點兒跳樓,她這點兒小小的名氣,能讓她在娛樂圈裡安之若素嗎?
所以她現在還得靠著孬哥,隻能繼續低調的積攢實力,等到有一天自己也變成了劉雲霄、杜清麟那樣的時代巨星,才有可能說享受和公司並駕齊驅的樂趣。
因此她對孬哥說到“把我的合同升級一下吧,變成正式合同,以後賺的錢,我們四六分賬怎麼樣?”
四六分賬,就是公司拿六成,藝人拿四成。
說實話,這已經是很高的分成比例了。
一般的菜鳥藝人剛出道,和公司簽的通常都是新人合同,而這些合同往往是九一分、八二分,也就是說公司拿九成,藝人隻能拿到一成。
這就是為什麼很多藝人表麵上看起來很風光,但實則私底下非常窮,一些小的不能再小的商演他們都會去接的緣故。
據說很多流量藝人和公司簽的也是這種合同,因為他們的成名,靠的不是作品的累積,而是資本的力捧,沒有資本,他們就什麼都不是,所以他們在和公司談合同的時候隻能處於下風。
但楊輕語很清楚自己的價值,同時也沒有過於膨脹,給孬哥提出了一個還算是比較合理的分配比例。
但沒想到孬哥卻搖著頭很堅決的說到“不行,六四太少了,我覺得起碼要五五分!”
楊輕語微微一愣,趕緊解釋道“我說的是公司拿六成?”
哪知孬哥也很快回應道“我說的也是公司拿六成!”
見楊輕語不解,他就解釋道“這是你娜姐跟我商量的,她說現在公司你是唯一的正資產,咱們這一大幫子人,都得靠著你養活,所以你賺的錢,我們最多隻能和你五五分,還有公司那些新人,以後也要靠你罩著了!”
聽到孬哥這麼說,楊輕語頓時明白了。
原來娜姐表麵上是給了她對半分的好處,但實際上,還是希望她能借著自己的影響力,提攜一下公司的那些“後輩”。
所謂後輩,其實都是比她先進公司的藝人,隻不過這些人混的並不好,至今都還沒能出頭。
當然,沒能出頭也有他們自己的原因,但娜姐很清楚,一家公司隻要有了楊輕語這樣的“帶頭人”,其他藝人也能很快跟著分潤到不少好處。
比如一些綜藝資源或者影視資源,找到楊輕語,但是她不想參加,那她就可以把這些資源推薦給自己公司旗下的其他藝人,這樣一來,大家也就無形中多了很多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