門口忽然進來一個人,祁連山聽見腳步聲,下意識透過眼前的鏡子望了一眼。
這一下,他就愣住了。
是薄景琛。
他同這人同吃同住,在同一屋簷下住了兩年,隻看一眼,就認出了他。
很巧,雖然祁連山今天來這兒,潛意識裡就是抱著見他的想法。
但沒想到會這麼巧,剛到這兒,他還沒想好借口讓傅瑾帶著去找對方,就在洗手間裡遇見了。
薄景琛穿得很騷包。
上身穿著白襯衫,脖子上戴著根銀項鏈,上麵小小的十字吊墜,正好落在精致的鎖骨上。襯衫的扣子也輕佻地開著最上麵的兩顆,弄成了深v效果。
下麵一條黑色破洞褲,有些修身,包裹著兩條筆直修長的腿。
那破洞不像一般的褲子那樣,在膝蓋處,反而是在大腿上,露出一大片瑩白肌膚,破洞上麵綴著兩條銀色鏈子,走動間折射著晃人眼的光。
外麵套著一件長大衣,長度也不算太長,差不多能遮到膝蓋。
但薄景琛邁開步一走,大衣就會隨著他的動作敞開,露出裡麵破著洞的大腿根。
“………………”
他是個時裝設計師,一向有著自己的穿衣品味,每次的打扮都很時尚,這些祁連山都懂。
但他還是覺得,薄景琛今天穿的這身太過了,尤其還是在維利灣這麼個烏煙瘴氣,群魔亂舞的地方。
太過於惹眼,總會招惹到一些麻煩。
喝多了,酒意上頭,某些蠢人那脆弱的如同泡沫一樣的自尊心便會膨脹,便會自命不凡,虛榮心脹大到不知自己幾斤幾兩。
薄景琛走進來的腳步匆忙,麵色也不是很好看,看起來好像是遇到了什麼麻煩事。
他剛走進來,甚至都沒來得及注意到祁連山一直盯著他看。
後頭就又跟進來個人,一個男人。
那人進了洗手間,直奔薄景琛去了,站得離他很近。
看起來喝了不少的樣子,醉眼迷蒙,意識有點不清,“景琛,這麼多年了,我一直惦記著你。”
“這些年我一直都沒有談戀愛,我心裡一直有你。”
“我聽他們說你還是單身,這些年,身邊也沒個伴兒……”
有那麼些人,平常生活的不如意,喝醉酒之後,自信心便開始無限膨脹,覺得整個世界都是他們的。
顯然,追上來的這個男人就是這類人,也不知在腦海裡腦補了些什麼,最後竟然對薄景琛說“我就知道你心裡是有我的。”
薄景琛沒有打斷他,皺著眉看他表真心,臉上厭惡的表情絲毫不加掩飾。
可惜,那個男人沉醉於自己的真情流露,沒有注意到被他表白的美人臉上的厭惡。
等到他說完,薄景琛才開口,語氣輕柔“說完了?”
下一瞬,薄景琛聲音急轉而下,驟然變冷,仿佛像換了一個人。
“你他媽是不是聽不懂人話?”
“你就那麼蠢,非得我把話給你掰碎了,講的明明白白的才能聽得懂?”
那人的一片深情頓時僵硬在了臉上,“景琛……你……你是什麼意思……”
“彆這麼叫我,咱倆不熟。”
“還問我什麼意思,看來你是真蠢。”薄景琛擰眉,嫌惡地看了那人一眼。
“我不喜歡你,我很討厭你,我這麼說,你能聽懂了嗎?”
“可是,我喜歡你……”那人被薄景琛如此不給麵子地拒絕,臉色唰一下子變得慘白,喃喃道。
“你喜歡我,我就得答應你,沒這個道理。”薄景琛嗤笑一聲,“大家認識這麼多年了,都是朋友,我本來想給你留點麵子。”
“可誰知道你這個人不識趣。”
這人是他同學,有著不少共同的朋友,勉強算是一個圈子裡的。
上學的時候,這人就對他三番五次表示過好感,奈何不是他喜歡的款。
認識的人,薄景琛想著給對方留點麵子,便沒有大張旗鼓的拒絕。
但明裡暗裡暗示了對方不少回,自己不喜歡他。
後來這人有所收斂,薄景琛也就以為他懂了自己的暗示,放棄追他了。
後來畢業了,和以前的同學聯係少了,他都快把這人給忘乾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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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再遇到他,也是巧了。
薄景琛最近心情不好,身為一個服裝設計師,卻靈感枯竭,好久都沒有設計出像樣的作品。
心情煩悶,便想著來喝喝酒,發泄一下。
沒想到在這兒遇到了幾位老朋友,其中就有這個男人。
朋友們看見他,熱情邀他一起拚桌,他推辭不過,也不好拒絕,就過去和他們喝了幾杯,結果就被這人纏上了。
薄景琛沒料到這麼多年過去了,這人竟然還是死性不改,還對他有想法。
剛才在酒桌上,這人就話裡話外各種打探他的消息,還趁機給他灌酒。
桌子上另外幾個人都是薄景琛的朋友,朋友們出來喝酒放鬆,他也不想把他們的局弄得太尷尬,破壞他們的興致,便找了個借口出來了。
果然,不出所料,這個男人也跟了出來。
薄景琛聲音冰冷,很冷淡地垂著眼看了那個男人一下,他比那個男人要高點兒,這眼神便自然而然帶了點居高臨下的味道。
“你說你對我是真心的,可你的真心在我這兒一文不值,什麼都不是。”
“可是,這麼多年你身邊都沒有過人……”那人被這麼落麵子,竟然還不死心,看著薄景琛道。
薄景琛冷冷勾起唇角,略微歪頭,挑眉一笑,“你看我像是缺伴兒的人?”
“我單身是因為沒遇到我喜歡的。”
“而且,就算我單身一輩子,也不會考慮你這樣的貨色,你不配!”
薄景琛放了狠話。
話都說到這種程度,對方若再是糾纏不休,那他就隻能用一些不太友好的手段了。
大概是酒壯慫人膽,那人聽到薄景琛的話,臉色蒼白,難堪地咬了咬唇角,下一刻,他竟然直接伸手扯住了薄景琛的手腕。
“嘖!”
薄景琛很討厭被人觸碰,尤其是他不熟悉,甚至厭惡的人。
手腕被人觸碰到的那一瞬間,他立刻就把手扯了回來。
手腕上被人碰過的地方,像是生理性的過敏一樣,起了一片雞皮疙瘩。
那人大概是真的喝高了,見自己被推開了,目的沒有達成,還想伸手上來抓他的手,一副不達目的不罷休的樣子。
薄景琛厭惡地躲開他的動作,心裡思考著該從哪兒下手。
餘光瞥見,有人動作比他更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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