巧巧一把拉著身旁的方兒就往外跑了,不給林許問話的機會。
而在裡屋哄安安的杜婉,自然也是聽見了她們幾個人的談話。
她看向林許的眼神裡,有些猶豫,“許許,弟弟現在還小,上學堂的事情可以晚點再說,等你爹爹回來。”
“娘,不怕。學堂一年束修才兩三兩銀子,這點錢女兒還是能掙的。再說了,你也聽見了剛剛巧巧說的話,小圓子私底下還教他識字,可見方兒還是想讀書的。怪不得前段時間小圓子天天都來我們家,原來如此。”
“也是,娘就是不想你太累了。這個家撐在你一個人肩上,太累了。”
“娘,這個家是我們所有人的,每個人都在乾活呢。你看她倆為了喂兔子,天天往山腳去摘新鮮的草。到時候兔子長肥了,咱就殺來吃了。”
林許做了個抹脖子的表情,逗笑了滿麵愁容的杜婉。
“娘,這幾日我去外麵看看磚瓦,順便去鎮上一趟,買點布回來,這段時間,弟弟長了不少,包被和衣服都有些小了呢。”
看著女兒身上也短了不少的衣裙,杜婉點頭說道“好,到時候你多買點回來,娘給你們一人做兩身新衣服。”
“好的,娘親。那你先去休息一會兒,中午的飯菜我來做吧。”
這兩日杜婉有空的時候就去竹林裡挖筍,所以家裡的筍很多,林許打算過兩日帶去鎮上賣一些。
中午林許就簡單了煮了蘑菇湯,清炒筍片,還蒸了一碗雞蛋羹。
雞蛋羹很方便,隻需要醬油提味就行了。
飯桌上,巧巧嘴了吃著雞蛋羹,“姐姐,以後你教我做菜吧。”
“好呀。”
當時的林許隻以為巧巧是順口說的話,沒想到小小年紀的她從那日之後竟真的每天守在灶火前看著兩人做飯。
她還一度以為是因為方兒去上學堂了,她一個人無聊。
直到有一天,曾經那個天天圍著她的小女孩乾了一件大事,她才反應過來。
當然,這都是後話了,暫且不提。
吃完中午飯,林許便早早去了於大夫家。
之前每日都是在於大夫家學習兩個時辰,雖然現在沒人監督,可她也得堅持完成。
將昨日還未看完的書翻出來,看著一旁的筆墨紙硯,於大夫特意給她準備了兩刀紙在邊上,讓林許自己臨摹。
“好記性不如爛筆頭”林許照著往日於大夫磨墨的姿勢,硯台裡加了一點水慢慢磨起了墨。
便開始提筆進行摹字,於大夫的字筆力遒勁,頗有風骨。
為了避免浪費,林許將紙分成四個板塊,一個板塊一個板塊使用。
盯著於大夫的字看了半天,林許猶豫很久才落筆。
可看著自己手底下彎彎扭扭的橫豎撇捺,林許歎氣搖了搖頭。
想當初大一參加書法社團的時候,林許的字就無數次被拉出來“鞭屍”。
每一次社團老師和社長都很用心的教她練字口訣,可當毛筆到她手裡的時候,就軟趴趴的。
所以她最後也覺得自己丟人,再也沒去過社團。
要是早知道自己會穿越,她當時一定會堅持下去的。
“這真的不是筆的問題嗎?一定是筆的毛太鬆軟了。”林許自顧自嘀咕道。
本想練字然後將昨日看過的東西摘抄成冊子,這樣讀書練字兩不誤。
可看著眼前被分成四塊的紙張上歪歪扭扭的字跡,林許還是將毛筆硯台洗乾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