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過一番商議。
拉莫斯聯邦表示,同意記錄魔法的水晶具有進攻的能力。
但本身不屬於魔法武器,屬於魔法道具。
對於是武器還是道具,變成討論的中心。
所以限製魔法武器,不應該帶上記錄水晶。
彆小看這字眼,武器和道具的進出口可不是一個概念的問題。
武器屬於嚴格管製的類型,但道具可就不一樣了。
哪怕加上魔法兩個字。
能夠製冷的魔法道具那也是魔法道具,審批什麼的流程根本不一樣。
對於拉莫斯聯邦來講,需要將概念拉入到魔法道具這塊。
記錄水晶的作用是記錄,所以算魔法道具對嗎?
反正圍繞這個點大家都在扯皮。
大洋帝國記錄水晶當然是魔法道具這一點沒有問題。
但我無法承認,已經完成記錄魔法的記錄水晶不是魔法武器。
本身作用是記錄,但你都記錄完成了。
這東西賣出去還能叫魔法道具嗎?
這分明是魔法武器。
騎士王表示讚同,他的思路很簡單。
特地讓烈雲帝國提前召開魔法監管會目的隻有一個。
在大洋帝國和自己的戰爭開始前,儘可能的限製對方魔法的使用。
烈雲帝國不讓路的情況下,隻能走兩牙角。
對方一旦用不了魔法,守住哪裡他還是有信心的。
現在大洋帝國代表是拉赫,她說了這玩意是魔法武器。
對,我也讚成。
這玩意是魔法武器,你倒時候戰場上可千萬彆掏出來。
目前的共識是記錄魔法的記錄水晶視為魔法武器。
那麼問題來了要不要限製?
限製了使用就意味著限製了出口,也就是經濟。
這條基本上是衝著拉莫斯聯邦去的。
原本魔法監管會就是給烈雲帝國挖的坑,沒想到先對自己下手了。
這時拉莫斯聯邦站出來又提了一個概念,防禦性魔法武器。
什麼叫防禦性魔法武器,你被人入侵了得有反抗的能力啊。
現在先不說人,說魔獸。
獸潮來了你需不需要處理?
你派軍隊去傷亡先不談,在座的有幾位有全職軍人?
基本上都是壯漢組成的。
派軍隊去對抗魔獸,不管是人口損失還是經濟損失都是巨大的。
這個時候你用記錄水晶就不太一樣了,一個七階魔法就能處理掉七七八八。
要是不夠那就在來一個。
所以拉莫斯聯邦認為,這東西作為防禦性魔法武器不應該被限製。
一個能隨時能使用高階魔法的魔法武器算防禦性魔法武器?
反正就是扯了半天,大致決定不限製記錄水晶的出口。
但記錄完魔法的記錄水晶視為魔法武器。
同意不限製出口,但要加強監管。
沒辦法小國需要這種記錄高階魔法的水晶自衛,所以都堅持站在拉莫斯聯邦這裡。
同時加強對記錄魔法的水晶管控。
以及禁止在人類戰鬥中,使用記錄水晶中的高階魔法。
同時不準在各國國內使用未登記的記錄水晶,不然視為對該國發動魔法攻擊。
你拿著一個記錄了八階魔法的記錄水晶,你可以進入他國。
但入境的時候你要登記,你要是有類似空間戒指之類東西藏了起來。
那你牛逼,彆被抓到也就算了。
但你在該國內使用這枚記錄水晶視為魔法攻擊,該國有權處理你的生死。
同時你將視為國際犯人。
接下來內容就是各國互相扯皮,中途炎帝以身體欠佳為由離開了。
由他的副席擔任代表繼續參與會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