像羅招娣這種一口吃的舍不得吃,為了孩子拚命節衣縮食,以至於要苛待自己的家長,在過往那些世界裡,淩亮不是沒見過。
他們的做法,怎麼說呢?
很多時候其實會淪為一場一廂情願的自我感動。
疼愛孩子,這沒問題,再正常不過,但過度疼愛,甚至傾儘所有也要把自己認為最好的東西塞到孩子手上,平心而論,這種方式並不可取。
為人父母者,首先,他的本質是個人。
是人就肯定會有自身的發展需要。
沒有哪條法律明文規定,做了父母,就必須放棄掉原先種種,從此不斷讓步,不斷犧牲,一心係在孩子身上,隻為孩子而活。
升米恩,鬥米仇,給予的太多,受給予的人不僅不會感激,反而覺得理所應當,可能還要生出些怨恨來。
這個道理很簡單,然而許多人還是不懂。
在兒女成長過程中,他們一味付出,卻絕不肯接受孩子的丁點好意,而要說這份付出不求半分回報,誰都不可能相信。
越是沉重的付出,越要千百倍回饋,否則叫人如何甘心?
可那由父母攙扶著前進的孩子又怎能擔起重任?
他們中的絕大多數後來都隻會成為平庸之輩,再或者,連平庸也夠不上了。
飛黃騰達是父母遙不可及的幻想,現實終將給他們當頭一棒。
在日複一日的無望等待中,他們與子女的嫌隙與矛盾也就慢慢產生了。
前世的羅招娣就是千千萬萬個這樣的家長之一。
金寶幼年與少年時期,她對他百般疼愛,當真是捧在掌心怕摔了,含在嘴裡怕化了,嗬護備至,就怕他受了什麼委屈。
為此還一再提醒兩個女兒,讓她們時時刻刻記得保護弟弟,凡事要以弟弟為先。
可等金寶長到二十歲,她的態度就有了些變化,常常在兒子耳邊念叨,村子裡誰家孩子有出息,給家裡蓋了新房子,誰家孩子特孝順,早早娶了媳婦,三年直接抱倆……
言下之意就是想讓兒子趕緊成家立業。
金寶聽得焦急,他沒什麼讀書天分,接受完國家規定的九年義務教育後就不念了。
口袋裡缺錢時,就去鎮子上打幾天零工,反正養活自己沒問題,可如果再多出幾張嘴,他可沒那本事撐住。
但他媽說的也對,同齡人差不多都出門找活乾了,要不然就是結婚生子,隻有他還一無所成,這樣下去到底不是個事。
金寶在心裡一盤算,找上了在鎮子上打工認識的四五個同伴。
他們都是一樣的人,境遇也相同,湊在一起合計了下,組成個小團體,無師自通做起了地痞流氓,偷雞摸狗和收保護費的勾當乾得是風生水起。
羅招娣這下傻眼了。
她是指望著兒子能出息些,但從來沒想過會是這麼個出息法啊。
又開始苦口婆心勸兒子走回正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