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恩喝了一口茶,歎了一口氣,說道“唉!實話對你說了吧!其中有三十萬,是你在上海的二舅寄來的。”
“二舅?!他,不是一直跟您不來往嗎?!”施溪問。
施恩歎了一口氣,抹了抹眼淚。女兒的問話,勾起了他辛酸的回憶。這事,說來話長
上個世紀七十年代,還是在文革期間,最高教員稱讚了黑龍江的“五七乾校”。於是,全國各地像雨後春筍一樣,辦起了不同級彆不同類型的“五七乾校”。
身為局級乾部的施溪的外公外婆,因為政審有曆史疑點,不得不帶著他們的小女兒洪曉紅,從大城市上海,來到了內地的一片鹽堿地上,成為了戰天鬥地的光榮的“五七戰士”。
洪曉紅,當時隻有十一二歲,小學還沒畢業,去當插隊落戶的知青,她還不夠資格。兩個哥哥都去黑龍江北大荒,生產建設兵團插隊落戶去了。把她一個未成年的女孩,扔在上海,由爺爺照顧,她的父母不放心。經過申請,並獲得批準,把洪曉紅帶到了五七乾校,也成為一名小小的“五七戰士”。
當時,“五七乾校”剛剛初建,各項配套設置都相當缺乏。沒有學校,洪曉紅無學可上,就跟當地的一群放牛娃,混在一起“瘋玩”。
施恩,就是這群放牛娃的頭。施恩的爸爸,祖上三代貧農,當時,貧農的政治地位,可不比現在,不僅管中小學校,還管五七乾校呢!施恩的爸爸,被縣革委任命、受乾校邀請,擔任了這所五七乾校的政治副校長。施恩的爸爸,性格平和、為人本分,雖然風雲際會,讓他一時“乘風而上”,“身居高位”,卻並沒有忘乎所以。不像有些“貧宣隊”成員那樣,對“五七乾校”學員,橫眉怒視、動輒嗬斥。因此,他的人緣關係極好。
施溪的外公外婆,經常受到施恩的爸爸的關照,他們成為了好朋友。五年之後,施溪的外公外婆的曆史疑點,查清楚了,他們也從“五七乾校”,“順利畢業”,回到上海,官複原職。偏偏她的小女兒,不肯隨遷,一定要留在當地。
原來,十七歲的洪曉紅,看上了放牛娃施恩,兩人已經難舍難分了!再後來,施恩和洪曉紅,雙雙經過貧下中農推薦,一起作為工農兵學員,去上了地區師範學校。畢業後,在當地小學任教,再其後,兩人結婚。若乾年之後,才有了愛情的結晶——施溪。
再說洪曉紅的去黑龍江兵團插隊落戶的兩個哥哥。
大哥在連隊,開拖拉機,跑運輸。不幸,遭遇了一場車禍。不僅為北大荒,獻出了青春,還獻出了生命。
二哥借“知青返城”政策的春風,回到了上海,找到了工作,並且,獨占了父母親去世後,留下的房產。
二哥對洪曉紅找的施恩,這個放牛娃出身的妹夫,很不待見。一生中,不多的幾次相見,二哥總是擺出一副盛氣淩人、高人一等的樣子,令施恩心中很是不爽。施溪的母親洪曉紅因病去世後,兩家親戚幾乎斷絕了來往。二哥獨自一人繼承了施溪的外公外婆留下的房產。作為上海的局級乾部,住的什麼樣的房子,該有多大的麵積,如今的市場價,能值幾何?施恩心裡跟明鏡似的。
洪曉紅雖然去世了,但是,作為她唯一的女兒施溪,對於這套房產,也是有繼承權的。這點,知法懂法的施恩,並毫不含糊。施溪的二舅舅卻含含糊糊,一直裝馬虎。
在眾多親朋好友的支持、慫恿之下,施恩給素無來往的二哥,寫去了一封信,信中“順便”談及了房屋的繼承權。
很久很久以後,收到了二哥的回信,以及轉來的叁拾萬元錢。
信中,二哥詳詳細細地給他算了一筆賬,二哥說“眼下這套老、破、舊的房子,頂破天,也隻能賣一百五十萬元。如果你說,施溪作為第三代,有權繼承外公外婆的遺產,那麼,我有一男二女三個孩子,同樣也有繼承權吧?!算上施溪,連同我自己,一共有五個人有繼承權,每人應該分得三十萬,公平合理,不偏不倚。希望妹夫收信、收錢之後,再不要為了幾個小錢,斤斤計較。骨肉至親,當以感情至上。有誌氣的人,應當視財產金錢為糞土。如果為了遺產繼承鬨矛盾、打官司,大家的臉上都不好看。身在九泉的父母,也睡得不安寧……”
施恩知道,這封信裡,二哥在玩狡猾,設下了好幾個陷阱,每一個陷阱,都是要坑施家的錢財
一,這套有一百多平米,位於上海市中心的房子,市場價,遠遠不止一百五十萬!
二,五個繼承人平分的辦法,看似公平,實則違法!因為,施溪的外公外婆,生有三個孩子,老大夭折,無後,無人繼承遺產。老三洪曉紅,雖已去世,但是有後,名叫施溪,應該有權繼承遺產。
施恩谘詢過律師。律師告訴他,《繼承法》規定被繼承人洪局長夫婦的子女(洪曉紅)先於被繼承人死亡的,可以由被繼承人的子女的晚輩直係血親(施溪),代替其父母的繼承順序,繼承被繼承人的遺產。所以,施溪是“代位繼承人”,應該與她的二舅舅,“順位繼承人”,二一添作五,平均分配這套房產。而二哥所說的,他的二女一男,隻能待他死後,繼承他的遺產。而不能與施溪一樣,繼承外公外婆的遺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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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信中,用“骨肉至親、感情至上”、“視金錢如糞土”、“彆讓身在九泉的父母不得安寧”等等大話,堵住施恩的嘴、捆住他的手。把自己置於道德的製高點上,仿佛貪財的,不是他二舅,反而是施恩。
以上這些,施恩心裡明鏡似的。但是,身為知識分子,退休教師,顧及麵子,他不願意與二哥對簿公堂。轉念,他又想,洪曉紅曾經執意要與我結婚,得罪了父母、斷絕了關係,後來年紀輕輕,因病早喪,她對父母儘的孝道,確實沒有二哥儘得多。如果真去打官司,法官會不會考慮到這一點,作出對施溪不利的判決?!
雖然,這其中,還有一些令人難以啟齒的原因
洪曉紅不願隨父母遷回上海,當時,扯的理由是,“愛上了第二故鄉”。後來,當她的父母,得知真實的原因是“愛上了第二故鄉的某個人”,而且是“身居底層”、“無權無勢”的“農村人”之後,兩人勃然大怒,限令洪曉紅即刻與施恩斷絕關係,返回上海,否則,就要與洪曉紅斷絕父女、母女關係。
生性倔強的洪曉紅,對此最後通牒,置若罔聞。她的父母,也就對這個親生女兒,不理不睬、不聞不問,實際“絕交”了好幾年。一直到,施溪出世,洪曉紅的父母看到生米已經煮成了熟飯,施恩這個窮酸女婿,實在是蹬不了,又甩不脫。態度,這才有所緩和,允許洪曉紅帶著一歲的施溪,到上海去探了一次親。
最讓施恩心裡難受,耿耿於懷幾十年的是洪曉紅的父母在同意和解,允許女兒回滬探親的那封信裡,特意加上了一句話“外孫女的父親,就不要到上海來了。如果他不放心,一定要護送到上海,也一定不要到家裡來。免得大家傷了和氣,麵子上都不好看。”
心裡的這些隱痛,施恩都一直瞞著施溪,沒有對她說。施溪隻是暗自奇怪明明上海有個親二舅,卻比陌生人,還要陌生!
施恩轉念一想我僅僅寫了一封信,總共不到一百個字,就平白無故地得到了三十萬塊錢!這封信,寫得值!即使千裡迢迢到上海去打官司,最終的結果,還不知道怎樣呢!乾脆,認命吧,不再去折騰了!
施溪在金錢上,看得更開。外資企業總經理助理的職位,工資不菲。她生性節儉,不喜奢華。不像同齡女伴,愛上美容院,愛買lv包,愛穿名牌衣。沒有了高消費,她就根本感覺不到經濟的壓力。所以,當父親告訴她說,外公外婆遺留的房產,她也有權利去繼承時,她嗬嗬一笑,說“天下不會掉餡餅,說不定,還會掉下一個陷阱。我看,還是算了吧!上海的二舅,雖然隻見過幾麵,可是我看得出來,論精明、小氣、算計、滑頭,我們遠遠不是他的對手。彆偷腥不成,反惹一身騷;分錢不成,反而招惹一肚子氣。算了,算了!惹不起,咱們躲得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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