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開大山後,沈歌突然想起之前第一次出來遇見的那位願意給自己衣服穿的小女孩,如今三十多年過去了,那小女孩可能都已經嫁為人婦或許孩子都有好幾個了。
本來沒想起來也就算了,可現在想起來了,反正現在閒來無事,所以他打算去見見,算是了了這段塵緣吧。
一人一狼來到那個村子,因為沈歌身著一身白袍,看起來一塵不染的,與村裡那些粗布麻衣的村民很不相符,所以吸引了很多目光。
沈歌憑借著記憶來到一處房屋前,這房屋依舊,隻是裡麵的人卻換了。
屋主人見到身著不凡的沈歌站在自己屋外,連忙放下手中的活計跑出來問道“這位公子,不知你有何貴乾?”
沈歌就這麼大搖大擺的進村子,光看扮相就不是普通人,所以他後麵搖搖的跟了一些看熱鬨的村民。
畢竟村裡來了一個好似達官顯貴的存在,他們不得了解了解事情發展啊,不然事後跟其他人聊的時候自己光聽傳言可不行。
“又是韓家,他們老韓家到底是出了多大的福運,也沒見他們家祖墳冒青煙啊,以前來了幾個身穿盔甲的侍衛,之後他們就舉家搬遷到彆的城市去了,聽說是韓雨在外麵傍上大人物了,現在又來了一個看起來身份就不低的人,你們說這次又是為了什麼?”
“依我看,這年輕人年紀不算很大,看著最多也就三十來歲,韓雨好像也是三十多年前離開的吧,你們說這人會不會是她兒子,這次回來祭祖來了?”
“你這麼一說倒還真有點像啊,這人長得如此俊俏,而且韓雨的長相也挺標致的,還真有這個可能。”
……
聽著後麵不遠處那些村民的竊竊私語,沈歌是一腦門子黑線,自己什麼時候成了那丫頭的兒子了,簡直是瞎編!
不過這倒是不太重要,沈歌也不會因為這些村民幾句話而遷怒他們,倒是這個韓家居然搬走了,這倒是讓他挺意外的。
不過那丫頭倒是伶俐,能得到大人物的垂愛也算是她的造化,就是不知道嫁的是正妻還是妾了,但她既然有能力將自己的家人都接走,想必是比較受寵的。
算了,管那麼多乾嘛,不過是心血來潮想來看看而已,既然人家都已經搬走了就算了。
沈歌搖了搖頭正準備轉身離開,這時,屋主人突然急匆匆的跑出來一臉激動地喊道“這位公子,不知你可是姓沈?”
沈歌一臉詫異的轉頭看著跑出來的那個中年漢子,看麵相倒是有一絲微微的熟悉之感。
“你認識我?你是?”
那個漢子立馬行禮道“沈公子或許忘了我,我名叫李山,當年你救治韓林的時候我就在人群中。”
李山這話就像巨石落入深潭一樣激起千萬朵浪花一樣在圍觀村民中炸開,有人驚呼道“什麼!他是當年那個野人?怎麼可能!這都快三十幾年了他怎麼還是一副少年模樣一點都未曾變老?就是他醫術高超也不可能青春永駐吧!”
“難以置信,簡直是難以置信,三十年容貌未變,這怕不是仙人吧?”
這話一處人群頓時噤聲了,之前那些說什麼野人妖怪的那些人更是害怕得渾身顫抖起來,他們想離開這裡,可卻被旁邊的人死死按住不能挪動。
畢竟,要是那人追究起來這些人可都是元凶,可不能讓他們走了,不然最後拿他們開刀怎麼辦?
這一刻,哪怕是一個村子的村民,人性為私的一麵也都展現得淋漓儘致。
那些話李山自然也聽見了,他雖心中惱怒,但此時還是一臉賠笑道“沈公子,他們都是一些鄉野村夫,都是些粗俗之輩,還請您不要與他們置氣。”
沈歌臉色看不出喜怒,隻是點了點頭沒有言語,倒是他腳邊那條大狗,它正對著後麵那群人齜牙咧嘴的,仿佛聽懂了他們是在辱罵自己的主人一樣。
李山見狀,急忙跑進屋裡取出一封信來遞給沈歌“沈公子,這是韓雨十年前寄回來的信,說是你哪天要是心血來潮重新路過這裡就交給你,這信雖然放在我這裡十年了,但我一直沒拆開過,一直妥善保管著。”
“如今沈公子你來了,也算是讓我了了這個委托。”
沈歌接過信封,上麵火漆完好,是沒打開過。
“那丫頭還會寫信?我記得當初她大字都不識幾個吧。”
玩笑一句後沈歌隨手取出一瓶丹藥遞給李山“能將這封信保管這麼久,你也算辛苦了,這瓶藥沒彆的作用,就是能強身健體而已,收著吧。”
李山還想推辭,因為這個韓雨已經給過酬勞了,但在沈歌那平淡的眼神下,他的手就像不受控製一樣接過了藥瓶。
離開村莊後,沈歌拆開信封取出好幾張紙,粗略一掃足足十多張,而且上麵寫滿了字。
不過有一說一,這些字娟秀漂亮,帶著一股子靈動之感,仿佛一個活潑的小女孩在字跡間跳躍流轉。
“好字,這字可彆那些現代書法家寫得好看多了。”
讚了一句後沈歌開始閱讀起來。
「沈大哥,我不確定你是不是還會回那個小村子,或許是幾年幾十年又或許是永遠不會回來,不過,當你看到這封信的時候就說明我賭對了。
我這人其實很不喜歡賭的,但要是沈大哥你的話,我願意賭這一把。(這後麵還畫了一個小女孩吐舌頭的表情,看起來跟韓雨有幾分相似)」
沈歌不禁雅然一笑,從這個表情他能想到韓雨當時寫這封信的時候是一個什麼樣的狀態。
還發表情包,挺與時俱進的嘛。
之後信中描述了韓雨這麼寫年的經曆,尤其是她第一次因為商業競爭整得對手家破人亡時不安,這個占了整整一篇的篇幅。
沈歌從信中看到了一個天真爛漫的少女一步步成長為商業界的頂級強人,她開始操弄人心左右人性,無論是心性、手段、計謀都跟以前的她完全不一樣了。
「沈大哥,如今我們正在某奪百花國,如果沈大哥願意的話,可以來百花國看看,我們要是成功了,百花國將更名為鳳凰國,要是沒成功,還請沈大哥到百花國地界給小雨送杯溫酒吧。」
看完信的內容後沈歌仰天長歎“這兩個女人真是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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