柱名父子有點目瞪口呆,這是怎麼回事?
蘭紅著臉把毛利拖走了,大庭廣眾之下實在太丟人顯眼了。
不過,毛利反手把蘭拉走了,去超市大買咖啡。
不管怎麼說,既然是衝野洋子小姐推薦的咖啡,還有咖啡壺,那就多買一些咖啡,湊夠點數把咖啡壺換回來先,反正包裝的衝飲咖啡保質期夠長,實在喝不掉也能送人,總之要把衝野洋子小姐的推薦品拿到手。
山崎等人隻能跟著去了,陪毛利買了一大堆咖啡,幾百包咖啡,並用點數換回了那個愛不釋手的咖啡壺。……
快餐店。
眾人午餐時,目暮警部和高木警官到了,柱名巧再次說了一遍,那不清不楚的目擊證詞。
毛利做了補充,說明板垣目前確確實實是失蹤了,是從新年後就失蹤的。
高木警官說道“警部,這樣說來,確實有可能遇害了。”
目暮警部點頭道“嗯,毛利老弟,這次你總算沒有亂來,沒有相關人員允許,個人私下以調查為目的獲取他人通訊情報,這已經屬於侵犯的範圍了,受委托的偵探也是一樣。”
“還好啦,我現在可是好市民。”毛利乾笑道,本來想拿出來的聯係方式,直接省略了,免得被罵。
這不同於離婚調查,夫妻雙方的關係到雙方的權益時,雙方有知情權。
而板垣這個,要征得相關人員親自允許才能調查,不是說懷疑是嫌疑人,就可以調查了,那被抓到,如果對方不諒解,那一告一個準。
當然,沒被抓到就是另一個問題了。……
有警方出麵,調查很快就有了進展。
電話方麵,新年那天,桐穀、關內、安居三人都與板垣聯係過,但桐穀聯係的是板垣的私人用手機。
板垣的事務所方麵,他的生活秘書,說板垣在失蹤之前要去見一個支持他的朋友,具體的沒有說。
由於當時板垣已經決定會在新年後去國外旅行,親身實地的去見識國外的搖滾,所以事務所方麵雖然一直沒有聯係上板垣,但也從來沒有想過他是失蹤什麼的,也就沒有想報警。
板垣的原來樂隊方麵,他的隊友們都說吉他手桐穀在當晚沒有跟他們在一起聚會,而桐穀目前不在國內,去其他國家散心了。
“警部,”毛利說道,“一定是這家夥,他一定是逃跑了。”
目暮警部說道“現在的問題還是遺體,沒有找到遺體,事件就不成立。”……
再次逛三座橋,但柱名巧仍然搞不清楚,到底在哪裡。
雖然知道車子的方向,焰火的方向,加上近但也推斷不出到底是哪座橋。
本堂瑛佑說道“警部,能不能假定犯人本來不準備把板垣的遺體拋在堤無津川。”
高木警官說道“本來不準備,那麼最終促使他那麼做的原因……”
柱名先生叫道“是警察臨檢,當天晚上杯戶中央橋上有警察臨檢,我記起來了。”
“就是在杯戶中央橋上,我的車邊一直有一輛高大的廂式貨車,總是擋住阿巧觀看焰火的視線。”
“阿巧當時還抱怨來著,說不走中間這條路就好了,我當時說,沒辦法,正好警察臨檢,忍耐一下吧。”
毛利問道“你確定。”
柱名先生說道“是,我確定是杯戶中央橋。”
“很好,”目暮警部說道,“我們去杯戶中央橋。”……
傍晚,杯戶中央橋。
散步,帶著柱名巧,不過形象的說,是柱名巧帶著毛利等人,沿著橋欄杆尋找當時的案發現場。
山崎沒有跟著,獨自思索,因為覺得柱名巧說的事情有問題。
在焰火閃爍間,一個小孩子看到了一個人的臉,從一個包裡伸出的臉。
就算所有人都在看焰火,隻有柱名巧在看犯人作案,把裝遺體的包扔下橋。
但哪個犯人會那麼做呢?拎著那種東西出現在公共場合,那已經不能說有膽量了,無限膨脹了吧。
就算準備的包不夠大,裝不下遺體,致使遺體露出包外,那麼加一個垃圾袋包裹住露出的部分,應該不是什麼難事吧?再不濟也可以用衣服啊。
所以,真相絕對不是柱名巧看到的那樣,雖然他說對了結果,但中間過程一定是有哪裡混淆了。
山崎的手機響了,是美黛子的電話,調皮的通知他,家裡已經吃完飯了,正在下樓,準備美黛酒家的開業,讓他早點回去幫忙。
山崎明白了美黛子的意思,心中好笑。
因為午餐吃的遲,而且不確定事件到底需要多久,隻能確定趕不上家裡的飯點,所以提前作了通知。
美黛子一定知道他沒吃飯,所以才打電話來的。
山崎應過以後就結束了通話,免得美黛子用晚餐捉弄他,餓著肚子聽人說吃的,那滋味不可能會舒服。
這時,散步調查隊好像發現了什麼,山崎趕過去旁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