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
又一起案件發生,讓柯南再度受到打擊。
和往常一樣,柯南跟著毛利蘭等人在放學後一起走。
一位頂級設計師出現,認為毛利蘭和宮野誌保有當時尚模特的潛力。
宮野誌保直接拒絕。
不過眾人卻一起陪毛利蘭去試鏡。
試鏡途中,這位設計師的秘書死了。
凶手,正是這位設計師。
目的是找人來做目擊證人。
可惜,他遇到了工藤柯南。
更可惜的是,他遇到了蘇墨白。
因為蘇墨白隻想拉著宮野誌保去吃晚飯。
他對血腥味可謂相當敏感。
不等柯南找出真相,蘇墨白很直接地把這位設計師的包搶了過來。
個人隱私?
抱歉,侵犯的就是個人隱私!
當然,在對方包裡那個沾血的手套出現時。
眾人的關注點已經變了。
這位設計師時尚界頗為有名,但是在第一次設計殺人案時,卻被某人直接掀了桌子。
他崩潰,跑了,卻承受了柯南的會心一擊。
這一次,目暮警官開完傳送通道帶人降臨時,救護車已經開走了。
柯南,傻眼了。
傍晚,雨下得很大。
天氣很冷,和柯南的小心臟一樣。
好消息,人活著,沒癱瘓。
壞消息,大腦受到壓迫,人癡傻了。
目暮警官欲言又止,最終也隻能讓毛利蘭將柯南帶回家。
“你是正義的,柯南。”
“不要有負擔。”
“他是個殺人犯。”
“萬一被他跑出去,情急之下,他可能還會傷害更多無辜的人,你是為了阻止更大的悲劇發生。”
一道道聲音傳入柯南耳中,他淋著雨,少年的眼中開始多出一絲迷茫。
以前他從未考慮過這些,偵探找出真相,抓到凶手,這個流程就結束了。
但是有關凶手的處置呢?
以及中途發生的意外呢?
現實中,似乎沒有兩全其美。
“累死我了。”
回到家,聽著窗外的雨聲,蘇墨白打開電視機,上麵的新聞正是播放著有關那位凶手設計師的事情。
那是業界頂尖的設計師。
是一位名人。
事情鬨得比上次的百貨商場還要大。
媒體們都像是聞到了腥味的鯊魚,群起攻之。
具體真相如何?
誰關心?
怎麼報道出流量大的新聞,提高收視率,賺更多的錢,那才是王道!
“嗬,那還真是辛苦你了。”
宮野誌保將傘晾在外麵,走了進來。
“那是。”蘇墨白嘴角微揚,伸著懶腰,把暖氣打開,欲要縮進沙發內。
殺掉那個設計師,很容易。
但要控製力度,不殺他,卻讓對方傻掉。
這可是讓蘇墨白多集中了那麼幾分注意。
至於目的,隻是開個玩笑罷了。
為了抓到凶手,可以讓對方受傷。
為了抓到凶手,可以讓對方受重傷。
為了抓到凶手,可以讓對方瀕死。
那麼,會不會有一天,為了抓到凶手,讓對方成為死者?
又或者
沒有凶手,讓某人成為死去的凶手?
蘇墨白也不知道,他隻是隨手的動作罷了。
貝爾摩德再見到工藤柯南時,會看到對方怎樣的狀態,那得看柯南自己。
環境是改變一個人的最大因素。
警方和偵探的關係是這樣的,警方隻要跟著偵探走就夠了,而偵探們需要考慮的就很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