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謝長歡,我是宣國公嫡幼女,我有三個哥哥,父母隻有我一個女兒。
大哥長宜愛舞刀弄劍,二哥長瑞喜詩詞歌賦,還有三哥長華最擅吃喝玩樂。
三個哥哥最寵愛的還是我這個幼妹。
年幼之時,大哥帶我騎馬射箭,二哥教我讀書習字,三哥天天給我買好吃的好玩的,帶我去戲樓看戲去酒樓喝茶。
我拉弓將手磨破了,大哥被父親打了一頓。
我寫字弄了自己一身的墨水,二哥被娘罵了一頓。
三哥帶我去看戲他看得太入神我自己偷溜出去差點走丟,三哥被父親母親連打帶罵,還罰他跪了一整天的祠堂。
還是我偷偷去給三哥送了一整隻的燒雞,才沒讓他挨餓。
但我並沒有長成一個被寵壞的嬌嬌女。
在我年幼之時,女孩子也是要去上學的。
我自幼得二哥啟蒙,學堂裡麵的同學還在背《三字經》的時候,我已經能將《論語》背的滾瓜爛熟了。
夫子誇我聰明,說我將來能考個女狀元,但我其實更想像我娘一樣做個將軍。
我的父親宣國公手掌京郊大營十萬兵馬,我娘則是皇宮禁軍統領,手掌大內兩萬禁軍。
因怕被帝王猜忌,父親與母親成親之後便將手中的兵權交了出去,任了理藩院尚書。
母親依然是手握兵權的將軍,她是我年幼時的榜樣,我跟大哥一樣都想成為一個將軍。
然而我的夢想在我十三歲的時候被打破了。
十三歲那年,我跟著爹娘還有幾個哥哥一起伴駕去了獵場。
也許是我騎在馬上的英姿太過颯爽,也許是我手中的弓弩百步穿楊,也許是我笑的太過恣意明媚。
當時還是太子的鳳承決隻是匆匆看了我一眼就向他的父皇提出要娶我為太子妃。
我爹娘是不願我嫁入皇家的。
宣國公府本就煊赫,委實沒有攀附皇室的必要,他們希望我能嫁一個門當戶對的少年才俊,自由快樂的過完一生。
我三個哥哥也是不願的。
他們說家裡隻有我這一個女孩,自幼就是將我奉若掌珠的寵著,若是嫁給太子受了欺負可怎麼辦。
宣國公府的門庭再顯赫,他們三個也不能去將當朝太子打一頓。
當時的皇帝,也就是後來的高宗也不願,我娘是禁軍統領,我若是嫁給他兒子,便是如芒在背、如鯁在喉。
萬一鳳承決想要篡位謀朝,皇宮裡的兩萬禁軍可不一定還能聽他這個皇帝的。
我一開始也是不願的,我想當將軍,做了太子妃可就不能當將軍了。
但那鳳承決委實是塊狗皮膏藥,我早上去學堂,他就在宣國公府的大門看著我。
我晚上回家他就在學堂門口看著我。
我休沐的時候去酒樓聽曲,他就坐我隔壁;去香雲山踏青,他就去跑馬。
為此,大哥、二哥、三哥輪著番的天天送我上下學堂。
我都十三歲了,還被兄長接送,實在是太過丟臉了。
可是那鳳承決委實是不講道理的。
父親兄長都與他說過,我與他不合適,他也不做糾纏,就是日日看著我,也不多做糾纏。
我三個哥哥總也不能連站在路邊都去轟他吧,學堂門口也好,宣國公門口也罷,認真算起來可都是他們鳳家的。
其實說起來鳳承決年輕的時候委實生了一副好皮囊,幽深上揚的丹鳳眼,濃眉如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