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裡,這個距離實在是太短了,短到在阮響大軍扣關之前,李暉能做的全部事情也隻是關門據敵,按理來說,這樣的大軍,在六十裡開外的時候,斥候就應當報信回來,那李暉還能指揮輔兵挖掘溝壕地道。
但李暉也沒有辦法去責怪斥候,三十裡駐守,這是他下的命令。
不是他目光短淺,而是脫離西夏六十裡,那就不再是荒地了,而是漢人的城鎮,斥候在無可奈何的時候喝風飲露還能忍耐,但在有城鎮集市的地方怎麼忍耐?他們進入了城鎮,拿到了阮地的錢,因為犯罪而被阮地抓住的不計其數。
而他還沒有臉去要人!
這怎麼要?斥候又不是官員,他們本來就是“賤人”,為一個犯罪的“賤人”去找阮地交涉?
王上聽了都要罵他荒唐。
這樣一來,隻能讓斥候待在三十裡外,那裡是荒郊野嶺,就是有人,也是深山裡的農人,或者躲起來的隱戶,雖然會受很多苦,但總比被抓強吧?
李暉忐忑不安的站在城牆上,他居高臨下,在夜幕降臨的時候,他終於能通過千裡鏡看到遠處的大軍——他們的速度比他預想的快太多了!
竟然在行軍路上還能列陣,沒有一個人脫離隊伍,或是掉隊。
軍隊向來是最講究規矩從屬的,就是為了讓士兵在麵對命令的時候能夠立刻反應。
就好像召集一堆百姓乾活,他們會像無頭蒼蠅一樣亂跑,走著走著就掉隊,迷失方向,或是不把指令放在心上,自己覺得哪裡更安全,就顧頭不顧尾的跑過去,帶幾千個百姓遷徙,不帶夠足夠多的管事,到目的地的時候或許就剩下幾百人了。
但,這隻是理想的軍隊,李暉知道自己的軍隊做不到,要急行軍,需要的不止是將領願意和士兵同吃同住同進退,更需要士兵的素質,隻要一個士兵慢下去,他周圍的人也會慢,拖累整個隊伍的進程。
所以這麼多年過去了,霍去病還是武人的標杆——他能在人生地不熟的草原上,在敵人的地盤上進行閃電戰,他的士兵完全聽從他的號令,如臂使指。
但凡士兵有一絲一毫的滯怔,閃電戰就無法成功。
隻有武人知道這是多麼艱難的事!直到如今,除了李靖在實力數倍於敵人時試過,且在戰後臥病不起外,再沒人敢用這樣的方法了,做不到就是做不到,把命豁出去都做不到。
“聽說……阮地的兵都會讀書認字……”親兵在一旁小聲說。
李暉麵無表情,他握著佩掛在腰間的刀柄,看著殺氣四溢,實則心中發涼。
他是一個將領,他打過仗,他不笨,讓一個小兵都能讀書識字,不僅是對國力的炫耀,更是對治理能力的炫耀,士兵是什麼?他們是凶器,他們是刀,任何一個將軍或皇帝都知道,刀隻要好用就行,刀不需要自己的思想。
否則,誰知道這把刀什麼時候會對準自己呢?
所以將領們也不用讀太多書,認得一些字,兵書看上幾本就行,不要讓皇帝忌憚他們。
而阮地竟敢讓小兵都讀書識字,這是何等的自傲。
何等篤定這些小兵不會造反?
李暉捫心自問,他做不到,士兵都是壯年男丁,雖然上位者們把他們當人畜,但他們畢竟不是真的畜生,一旦他們讀書認字,窺見了一點世間真理,他們還會甘願為刀嗎?他們的野心不會被激發嗎?
天下大亂的時候,文人們都得退居二線,真正攪弄風雲的都是武人!
這世間,暴力才是最大的真理。
難道……漢人的天命,這次落到了一個小女子身上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