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外,五險二金中的二金,住房公積金和企業年金。
前者聯邦公民按社會貢獻分配剛需住房,並不需要;
後者本質上是在基礎養老保險上,建立的補充養老保險製度,被聯邦統一並入到養老金。
聯邦“初次分配”的對象大致有兩類。
1占據了全聯邦絕大多數人口比例的基層公民。
因為都可以算是在為聯邦打工,所以他們獲得的工資,勞動報酬中的大頭——生存點收入,都是由聯邦即時調節分配。
這個就是最直接的初次分配。
2少數位於中高層的公民。
他們的生存點雖然也由聯邦分配,但他們的收入中,消費點才是大頭。
舉例為了賺取更高的利益,開私人公司的公民。
簡單分成三個層次,小微企業,中型企業,大型企業。
一,百人以下的小微企業。
聯邦幾乎很少乾涉,算是給予了“次級資本”一定的自由成長空間,使其活躍。
但它們在聯邦製定詳儘的規章製度下,迭代速度很快,絕大部分的存活期都不足5年。
而當等它們發展成為中型以上公司,聯邦才會主動給予額外的管理乾涉。
二,百人到萬人的中型企業。
聯邦製定的是彈性管理獎罰,限製性地給予“次級資本”繼續活躍成長的空間。
一些長勢好的,聯邦會給予一定的獎勵投資。
而公司經營的不好,或者說這些“次級資本”想走歪門邪道,那也有罰——秘密的裁決會議。
公司經營的好壞,都有對應的彈性獎罰,包括不限於。
適宜調整,企業經營額度的上限、銷售市場的範圍大小、基礎勞動力的分配額度、核心技術的授權數目、監督管理的頻率強度……
甚至對極優者直接項目資金,或者對極差者強製破產重組。
此時的中型企業,嚴格意義上說,還並沒有被聯邦,強製進行初次分配。
三,萬人以上的大型企業
當中型企業慢慢發展成大型企業,“次級資本”可以算是逐漸成熟。
這也意味著,社會版本的原癌基因——次級資本,需要被有意調控關閉了。
聯邦對此的最常見做法,就是直接強勢入股。
以比對中型企業更大的獎勵投資,來占據大型企業的股份。
像企業經營額度上限、銷售市場的範圍、員工規模大小等等這類公司的屬性狀態,並不是由企業自己說了算。
市場並不是完全開放,資本不能想怎麼樣就怎麼樣——不能像癌細胞一樣,無限度的自由繁殖擴散。
一切都在聯邦的掌控中。
這個聯邦的強製入股,可以簡單看成大型企業在聯邦那裡“掛牌上市”了。
這樣一來,大型公司才有了可以買賣交易、轉移流通的股份。
而聯邦收取大型企業的股份分紅,就可以近似看作為初次分配。
這要比夏啟前世勞心勞力的製定稅收政策,進行再分配——讓富人多出錢、窮人少出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