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豔跟著李桂花來到南大樹家的時候,是她五歲那年的事兒了。
五歲之前她都是生活在自己親爹的打罵之中。
女兒嘛,在他親爹的嘴裡就是賠錢貨,打死也就打死了。
李豔是真的到了南大樹家以後,才有了現在的好日子。
吃喝不愁,也能有自己的衣服穿了。
李豔以前穿的都是他哥哥穿不下的衣服,從出生就沒有過自己的衣服,全都是撿的彆人的。
可五歲之前的記憶李豔並沒有忘記,隻是因為過了幾年的好日子,讓李豔下意識的將痛苦的記憶給隱藏了。
現在看到打了自己南嶼,她又將被自己隱藏的記憶給想起來了。
這一想起來就一發不可收拾了,南嶼的臉跟自己親爹的臉漸漸融合,嚇得李豔全身發抖,連哭都不敢發出聲音了。
在自己親爹麵前的李豔就是這個樣子,不敢說話不敢為自己的娘求情,隻敢在一邊默默的流淚,再會說話的嘴也施展不出來了。
因為她要是發出了聲音,她親爹隻會打她打的更狠。
可見人都是這樣欺軟怕硬的,李豔來到南大樹家不挨打了,還哄的南大樹團團轉,都拿李豔當親生女兒了。
但李豔卻憑著南大樹對她的好,轉過來欺負南大樹的親生孩子。
最讓南嶼討厭李豔的是,李豔明明知道南大樹的幾個孩子吃不好穿不好的,她卻能拿著好吃的去小三小四的麵前吃,故意饞兩人。
看著兩人流口水的樣子哈哈大笑,還羞辱兩人是乞丐。
都是差不多大的孩子,李豔就能做出這樣的事。
穿著自己的新衣服到兩人麵前,嘲笑沒有衣服穿的小三小四。
南梔跟南嶼年紀大,李豔不敢在兩人的麵前太過分,卻敢去欺負兩個年紀小的。
可見這李豔並不是不知道欺負人不好,她就是純壞,柿子挑軟的捏。
南嶼記得上一世他回村祭拜小妹的時候,聽村裡的人說過,小四因為長的漂亮被李豔嫉妒,就故意的去汙小四的名聲,到處說小四不檢點勾引男人。
小四還因為這亂傳的話,真的被那些二流子堵了好幾回呢。
要不是小四運氣好,都被路過的人給撞破了,她早就被人給糟蹋了。
後來李豔嫁了人,帶著自己丈夫回娘家來看李桂花。
就因為李豔的丈夫看了小四幾眼,李桂花就在家裡大鬨,說小四勾引姐夫。
小四的名聲又因為這個事兒更差了。
後來小四被李海糟蹋跳河自儘,肯定也是有覺得自己的名聲被李豔給糟蹋成那樣,覺得活著沒有意思才想不開跳河的鍋。
所以上一世小四的死,也有李豔的一份功勞。
想到這些,南嶼心裡的火更是“噌噌”的往上頂,怎麼也壓不住。
他往前邁了一步,照著李豔的臉就“啪啪啪”的幾巴掌,一邊打還一邊說。
“你一個剛十歲的孩子,明知道我們兄妹四人被你這個不要臉的娘欺負,還拿著東西上我弟弟妹妹麵前炫耀!
還說他們就是賤命,吃不起這些好東西!
還穿著你娘給你買的新衣服上我弟弟妹妹麵前顯擺,說他們隻配穿破爛兒?!
那些東西是你掙錢買的嗎?啊?
那是我們兄妹四人賺回來的!
我跟我大姐沒日沒夜的乾活,伺候著一大家子,你們母子三人什麼時候乾過家裡的活?啊?
我弟弟妹妹還那麼小,即便家裡沒有他們兩個能乾的活,都得被你那個娘逼著上山去撿拆、割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