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主祖母是有誥命的,此番自然也被褫奪了。
聖旨裡隱晦言說之所以沒有將他們押入大獄,然後發配邊疆,是因為顧家幾代人此前守護了皇朝,即便沒有功勞,也有苦勞,當今聖上仁善,才沒有趕儘殺絕,顧父乃雲國罪人,屍首不得歸京。
至於顧老夫人的小兒子,與顧父同罪,屍首亦不得歸京。
天下之大,莫非王土,雷霆雨露,皆是君恩,原主他們隻能磕頭叩謝。
原主他們自是不相信顧父會那般衝動,還害死了那麼多的兵將。
更加令人懷疑的是,顧老夫人的小兒子也沒了。
可罪名早已定死了,孤兒寡母的他們又能如何?
即便想要查明真相,讓顧家沉冤得雪,那也得日後再尋機會。
原主有兩個姐姐,大姐名為顧菀,取自菀爾而笑。
二姐名喚顧鶯,取自草長鶯飛。
顧菀今年十八歲,已婚未育,便是方才端藥進來的那位。
顧菀的夫家為不受牽連,自然要跟她斷了,雖念及往日情分沒給休書,卻也在出事的當日,就乾脆利落的與她和離了。
原主他們並不怪對方這般果決無情。
畢竟,在這種情況下,連累姻親也不是不可能。
顧菀自然是傷心難受的,可當她尋到即將流落街頭的祖母和妹妹弟弟後,便沒有多少心思繼續黯然神傷了。
長姐如母,顧母早亡,祖母年邁,顧父又常年駐守邊關,顧菀難免會比較早熟。
特彆是原主這個比她小五歲的弟弟,可以說算是她一手帶大的。
好在顧菀前夫家沒有讓顧菀淨身出戶。
雖然不能帶走什麼東西,但顧菀的嫁妝卻也給了她,這才不至於口袋空空。
拿到和離書的顧菀心知她不可能護得住那些物件。
因而,在短暫的思考之後,她直接將那些物件快速折現,即便價格低了一點,也沒有什麼可惜的。
這總比遭遇賊人惦記,甚至惹禍上身的好。
顧鶯年芳二八,原本已經訂了親,但因家中巨變,對方不準備認下這門婚事,不日便會過來退親。
顧家本就是京城人士,世世代代又都是武將,也就是原主孱弱,才沒有從小便練武,而是習了文。
或許今上不發落他們還有一個原因,那便是覺得他們這寡母孤女弱男的,根本無需做得太絕。
並且,如此一來的話,今上還能占些仁君的名聲。
原主他們四個稍微商議了一下,決定先在京城待著。
他們皆是老弱之流,還真的不敢隨意去往彆處。
雖說牆倒眾人推,但在京城始終要好些。
於是乎,原主他們便租賃了一處還算可以的院子。
顧菀的嫁妝雖然算不上十裡紅妝,再者,武將的家業是真的不多。
但也足夠原主他們不愁吃喝好幾年了。
不過,原主可是個藥罐子,屬於花錢如流水的主。
原主祖母和顧菀、顧鶯三人都一直決定將那些銀錢留給原主抓藥。
所以,正值青春年華的顧菀和顧鶯,穿著吃用都十分簡樸,老夫人亦是如此。
原主心中愧疚不已,隻能更加用功看書。
今上並沒有斬斷原主科考這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