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隊長調查完蘇煬的中學老師之後,手上已經有三份材料。
另外兩份分彆是蘇煬的前女友、蘇煬的遠房親戚。
而且,在調查詢問的過程中,也是全程錄像。
對於眼前的這份證據,付隊長覺得已經很足夠了。
如果說一個人的辨認可能證明力並不強。
三個人的辨認就有很強的法律效益。
隨機,他轉頭對旁邊的警員說道“你們趕緊回去把攝像機裡麵的錄像資料全部拷貝出來。”
“我待會電話聯係張隊長。”
“把我們手上的筆錄資料和錄像資料全部傳給他。”
“好的!付隊長,我馬上去落實。”
待下屬離開之後,付隊長拿出手機撥通了張劍的號碼。
此刻,電話那頭,張劍隊長正坐在辦公室裡焦急的等待著。
畢竟。
現在審訊室內蘇煬,距離釋放時間僅僅隻有兩個小時了。
如果在兩個小時之內,再找不到過硬的證據。
他們就會直接把蘇煬放出去。
畢竟羈押的時間不能超過24小時。
張劍隊長看到付隊長的電話過來,非常的激動。
他立刻接聽,並且打開了外放功能。
因為在張隊長的旁邊,還坐著楊隊長、吳偉。
“喂!付隊長。”
“張隊,我們這邊工作已經告一段了。”
“哦,怎麼樣?”
“效果非常好。”
“我分彆走訪了蘇煬的前女友、遠房親戚以及中學的老師。”
“他們三個人對於你傳回來的照片,辨認得非常準確。”
“那個人就是蘇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