怪不得任澹沒有讓管曉雪第一時間來拜會寧墨,原來是想在兩人見麵之前,先把房子的問題解決了。
任澹問問題的時候語氣稀鬆平常,像是在問今天吃什麼飯一樣簡單。
在他看來,可能覺得房子的處理本來就不是什麼大不了的事兒。
但平時一慣他說啥是啥的媽,今天卻罕見地沒有立即表態,而且態度也很是冷淡
“關於拆遷這個事兒,媽也想過了。拆遷款下來之後,你和你大哥一人五十萬。”
話還沒說完,就被任澹急匆匆地打斷了
“媽,後山那塊地不是一共賠了300萬嗎?怎麼我和大哥才一人五十?那剩下的錢呢?”
寧墨已經吃得差不多了,放下筷子,眉頭微皺,看著任澹的眼神似乎有些失望。
“後山的產權是我和你爸的,房屋的產權上也沒寫你們的名字。五十萬少嗎?”
五十萬聽起來不少,但是和三百萬相比,那可隻能算個零頭了,任澹也想不通,為什麼在錢的事情上自己老媽突然開始斤斤計較起來。
“少是不少但我馬上要結婚了,還要買房子,這些都是花錢的地方啊”
寧墨抬起頭冷冷瞥了他一眼,眼神之中並無激動,像是在看一個毫無關係的陌生人。
“還是那個問題,結婚是給我結的嗎?”
當年任崡結婚的時候,任父已經去世了,原主能夠的幫助也很是有限。
任崡和曹莉麗還是先在單位宿舍裡擠巴了幾年,最後才湊夠買房子的錢。
任崡都沒有要求婚禮的規格和房子的首付款,任澹卻在這巴巴地開始要求起來,當真是從小到大被一家人慣壞了。
這時候任澹怎麼聽也覺得不對勁了,自己老媽不會是想獨吞賠償款的大頭吧!要不就是拿去貼補大哥!
沒想到她對自己真的一點兒也不顧念!平時說什麼最疼他最寵他,都是假的!
沒要到想要的好處,任澹也有些惱了,雖然老媽剛下車,他也不想鬨得這麼難看,但誰讓寧墨做的太絕了呢!
“媽,這是咱家的共同財產!你沒有權利這麼分配!”
寧墨扒拉出手機,找好之前準備好的搜貓頁麵,開始照著乾巴巴地念了起來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二十五條規定,拆遷房屋是屬於父母的,拆遷款項也應當由父母獲得,子女沒有權利對拆遷房進行處理。”
“媽,那可是我爸的遺產!你就我和大哥兩個兒子!拆遷款不分給我們,你還想留著乾啥啊!”
寧墨又劃拉兩下,繼續生硬地念道
“你該慶幸了。就是因為你們是第一順位的繼承人,所以才能分到五十萬。”
任澹用不可置信的眼神看著他媽,感覺這都已經不是他媽了,怎麼這一來,就要如此冷酷無情地跟他算賬呢!
寧墨對任澹控訴的眼神視若無睹,繼續念道
“《民法典》規定,被繼承人死亡之後,第一順序的這三位都可以享受繼承權。正常來說,首先夫妻共同財產首先由妻子對被繼承人有一半的財產分割權,剩餘的部分由父母、子女以等額的各占三分之一份額來繼承”
“所以一百五除以三,正好是五十。”
任澹是徹底沒了心情,但現在在外麵,又不能直接拍著桌子和他媽吵吵,隻能努力壓抑著怒氣。
但還是沒壓抑住,重重地將杯子拍在桌子上,眉宇之間也多了好些不耐。
“吃完了吧?吃完了就走。”